人才引进落户最新政策规定
人才引进的政策既有利于地区的发展,也有利于个人的价值实现,是一举多得的措施。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才引进落户最新政策规定,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学习!
人才引进落户最新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200名,其中教育类岗位计划引进119名,卫生类岗位计划引进48名,综合类岗位计划引进33名。具体引进人数及岗位需求条件详见《甘肃省临夏市2022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第十一批)岗位需求表》。
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面试考核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上岗,往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时间及时上岗。
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自愿到临夏市工作;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医疗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上岗时须同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类岗位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4.临夏州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项目人员);
5.近3年报考临夏州引进人才公示后放弃、已办理解聘手续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现役军人;
8.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引进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人才引进落户最新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5日18∶00结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教育卫生类岗位可同时报州直和市直事业单位,但县市岗位之间不得重复报名。其他岗位每人限报一个。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临夏市人民政府网、临夏市组工网下载填写《甘肃省临夏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明确报考岗位,与其他所需材料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___)。邮件标题备注为“姓名+应聘单位+岗位代码+联系电话”。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本人负责。
3.所需材料。
应届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业资格证书、通用型证书(包括全国英语等级、全国计算机等级等证书)、校级及以上各类获奖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
往届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在校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职称等级证书、通用型证书(包括全国英语等级、全国计算机等级等证书)、科研成果、校级及以上各类获奖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组织、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资格审核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占总成绩的30%,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
人才引进落户最新管理及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工资。引进人才工资待遇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相应职级工资标准确定。
2.发放生活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国家“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3年。
3.发放安家费。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安家补助,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3万元安家补助,在岗服务3年后由县财政一次性拨付。
4.发放购房补贴。引进人才服务期内在崇阳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时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可申请20万元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可申请6万元购房补贴。在岗服务3年后本人提出购房补贴申请,由县财政分三年拨付。
(二)服务保障
引进人才在住房、办理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予以优先照顾。
(三)试用期限
引进的人才实行一年试用,试用期内享受正式在职的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工资待遇。
(四)服务期限
引进人才原则上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须与县委人才办、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协议,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服务期内自行终止合同的聘用人员,将不诚信行为记入个人人事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崇阳县各类招聘(录),取消相应待遇并追回已发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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