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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过后损失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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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关于水过后损失有补偿吗

近日,我国多地受台风的影响发生了洪涝灾害,不仅国家以及公民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甚至有多人因自然灾害而死亡,我们一般人的生命财产等权利受到侵害,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洪水过后损失有补偿吗,欢迎阅读!

洪水过后损失有补偿吗

洪水过后损失有补偿吗

1.补偿对象认定。原则上为实际耕作土地的居民,蓄滞洪区内行政事业、公益事业单位以及各类企业耕作的农作物不予补偿。承包土地为订立有合法承包合同的各类承包土地。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土地,实际耕作人为补偿受益人,但原承包人与实际耕作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具体补偿标准。粮食作物(含水稻、玉米、薯类、豆类等),每亩补偿749元常规经济作物(含花生、芝麻、棉花等),每亩补偿1326元蔬菜和特色经济作物(含瓜果、莲藕、芡实、食用菌、中草药等),每亩补偿4405元。

洪水房屋倒塌国家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3月24日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提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应由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

”,根据2019年3月2日修正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提到“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和“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综上所述,政府鼓励受灾户自建为主,给予帮扶救助的金额尚无具体标准,一般根据单次自然灾害全县受灾程度、上级救助补助费总额、全县倒塌房屋数量及救济补助资金数额情况来决定补助金的多少,各地没有统一的补贴标准,都是因地制宜的。

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对于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部分内容提到,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要尊重群众意愿,以受灾户自建为主,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建房资金等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

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灾情因地制宜确定方案,科学安排项目选址,合理布局,避开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通道等,提高抗灾设防能力,确保安全。

1、民政部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倒损住房核定情况,视情组织评估小组,参考其他灾害管理部门评估数据,对因灾倒损住房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民政部收到受灾省(区、市)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申请后,根据评估小组的倒损住房情况评估结果,按照中央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标准,提出资金补助建议,商财政部审核后下达。

3、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应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本地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上一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上报本行政区域内的绩效评估情况后,通过组成督查组开展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全国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测绘地信部门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测绘地理信息保障服务工作。

洪水受灾国家补偿吗

洪水受灾国家有补偿,需要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具体标准。根据2019年3月2日修正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八条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就地安置应当选择在交通便利、便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的地点,并避开可能发生次生自然灾害的区域,尽量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

洪水过后被淹的田地给补偿吗?

如果是承包的耕地,被洪水淹没,造成了一定的农业生产损失,为了保障农户的正常生活,国家是有一定的救灾补助的。因为,每一年不同地方,不同区域,都可能遭受到一定的自然灾害,国家每年都会安排一定的预算指标,对于遭受灾害的地区的农户给与因灾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以体现国家的扶贫救助政策。

洪水造成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1、洪水是属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因洪水造成财产损害的,受害人不能主张赔偿,但如果造成生活的困难的,可以向政府申请救助。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二十条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自然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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