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护理安全是患者的基本需要和保障,同时也是衡量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医院应该制定完善的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护理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病区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病区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护理质量及护理安全,病区需成立护理安全管理小组。护士长任管理小组组长,专业组长、办公护士任组员,共同把关,坚持质量持续改进,保证护理安全。
一、护理安全
1、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出现差错事故及时登记并在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要求年内无重大护理缺陷。
2、严格执行护理规章制度,包括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等,保证护理安全,杜绝护理差错事故发生。
3、认真履行护理常规及护理操作规程,掌握本专业的专科护理常规及操作,对于新、新技术的护理,须经培训方可上岗。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立足干好本职工作,护理人员每班自评,护士长每日五次检查,发现护理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5、加强对危重病人的护理。密切观察病情,按护理级别要求安排专人守护或定时巡视,做到及时观察、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准确记录。加强对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防止压疮、肌肉萎缩、静脉血栓、坠积性肺炎、口腔炎等护理并发症的发生,对于躁动患者应告知家属加以约束,防止坠床及碰伤。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及消毒隔离制度,加强院感控制,定时对治疗室、换药室、病室进行空气消毒,定期做生物学监测,保证无菌物品、物表、医务人员手及空气监测达标,严格控制院内交叉感染的发生。
7、加强对抢救药械及毒麻药品的管理。抢救药械应随时处于应激状态,保证性能良好。抢救药械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位置、定期检查、专人管理,用后及时补充,保证其备用状态。毒麻药品应专柜专锁,专人管理,严格交接班。
8、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要求医嘱处理者与执行者二人查对,接班者对上班医嘱,每日小查对、每周两次大查对。注射、发药、输液、输血、采标本、手术病人均应仔细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9、住院病人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医生同意并签署离院责任书。
10、加强对病人的管理,掌握病人的心理状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自杀、跳楼、走失等现象发生。
二、病室安全
1、病区通道通畅,禁止堆放各种物品、仪器设备、保证隐患通行安全。
2、各种物品、仪器、设备固定放置,便于清点、查找和检查。
3、每日检查氧气、电源、水源、安全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四防”标志明显,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消防箱及安全通道禁止堆放杂物。
4、病区禁止吸烟、使用电炉、蜡烛及明火,以防失火。
5、加强对陪伴和探视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医护人员加强病区巡视,发现可疑分子应及时通知保卫科。
病区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药柜是设在病区的一个临时小药房,各病区都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贮存了一些不同种类的药品包括抢救用药、毒麻药品、及少量患者临时使用的常用普通药品,其主要功能是为救治危重患者赢得宝贵时间,病区药品管理工作由病区护理人员来执行操作,但许多临床科室在实际工作中对药品管理存在认识不足,管理不严,管理不规范等情况,而病区药品管理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患者用药的安全性。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及患者安全用药,防止一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全院病区药柜有必要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一定要重视医院病区药品管理作。
1、病区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药品未按要求储存保管 为保证药品质量,每种药品都有其贮存要求,如要求避光、冷处、凉暗处、阴凉处贮存等,绝大部分临床科室都能按照药品的保管要求贮存药品,但在使用时易疏忽大意,需冷藏药品在取用后未及时将剩余的药品放回冰箱如胰岛素、尿激酶、血凝酶等、需避光的药品打开包装后裸露存放,未及时避光保存,导致药品变色,或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加速药物的降解,甚至产生毒性物质。需特殊保存的药品会受温度、湿度、光线等因素的影响,如果不按药品性质的要求贮存,就会缩短有效期,使药品效价降低或变质,影响药品疗效甚至出现毒性反应,给患者的用药带来不安全因素。
1.2 不同批号、不同效期、不同规格的同一种药品混装 大多数不同品名的药品都能单独摆放,但对于同一种药品当请领数量少于一个最小包装(盒)时,通常不将原包装盒一起发出,新取回的药品与剩余药品一起摆放同一盒中,很难分辩药品有效期的先后,而且药盒上的批号与有效期及规格与盒内药品不符,易导致药品的过期失效造成安全隐患。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同种药品混放,易造成药品混用,导致护士因取药不准确而延误抢救,可能造成差错或事故的发生。
1.3 药品基数与实物不符 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特点提出所备药品的品种及基数,并报到院内审批,不得自行增减,但有的科室无法提供药品目录或基数明细,自行增减基数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存在药品基数与实物不符的现象。基数不足,易致对患者的抢救治疗不及时;贮存过量,使得病区药柜药品积压,如不及时处理,将导致过期报废,造成药品的不必要的浪费。
1.4 药品过期 病区常备药品由于不同批号不同效期混放在一盒内,护士为了取药、用药方便快捷只核对药品名称、规格,不核对药品的批号和有效期随意取用药品,往往不能按“近期先用”的原则用药,造成药品的过期失效,不仅造成了药品的巨大浪费,而且过期药品一旦用到患者身上,其后果不堪设想。
1.5 过期或变质失效药品未及时处理 多数临床科室没有贮存过期或变质的药品,但还有少数科室还在贮存此类药品。对这一类药品不应随意丢弃,要上报到药剂科统一进行处理。
1.6 药品未分类摆放 内服药与外用药混放,高浓度电解质注射剂、肌松药、化疗药等高危药品没有单独存放,而且也没有醒目的标识。
1.7 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不规范 配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科室大多数都能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五专管理及执行交接-班制度,但交接-班记录本没有统一印刷、记录也不太规范,有的临床科室常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是用保险柜或铁皮柜而是木制柜而且还是明锁,有的麻-醉-药品专柜钥匙就插在柜子上,根本无人看管,任何人都可以开锁,缺乏防范意识。
2. 持续改进的方案
2.1 加强硬件设施 改善病区环境和条件,合理安装空调、配置冰箱,满足药品保存的温度与湿度要求。合理选择病区药柜的存放位置,不要将药柜放置在阳光能照射到的窗边或暖气旁,避免药品长期在阳光照射下或在较高温度的环境下存放而影响药效。
2.2 加强药品知识培训,规范化管理药柜 根据医院病区药柜的工作特点制定相关操作规程,使病区小药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这是保证药品质量,减少药物造成的医疗事故的基本保证。护士是临床各科室药品保管与使用的'直接责任者,护士对药品知识的掌握程度、责任心的强弱,直接影响临床药品的管理与使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药学人员及临床各科室护士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保管及养护方面的知识,病区应指定责任心强并经过培训、有一定药学知识的护士负责药品领取和保管工作,严格药品使用保管操作规程,做到每日检查,定时清点,并保持与药剂科紧密联系,及时了解药品信息及动态,学习相关管理经验,保证本病区用药的安全。
2.3 病区药品要分类摆放 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摆放;不同品种的药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包装盒内;高浓度电解质注射剂(氯化钠、氯化钾)、肌松药、化疗药等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要有醒目的标识。要做到病区药品效期的摆放,符合近期先用的原则,近期药品要放在先用的位置上。同一包装盒内的药品应依批次、效期远近排列,使用依次拿取,用完后及时补充并调整药品存放顺序。小针剂在药品包装盒上粘贴可以更换的批号标识,以最近失效期为标识,及时更换,为避免长期未使用的基数药过期,每年定期与药房协商及时更换新药,以确保药品在效期内使用。
2.4 严格按药品说明书要求存放药品 药品的贮存条件包括适宜的温度、湿度和避光。根据《药典》规定,常温系指10~30℃,阴凉处系指不超过20℃,凉暗处系指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系指2~10℃。需要避光保存的药品严格采取避光措施,尽量使用原包装盒或使用深色遮光纸遮光。护士应及时正确掌握药品贮藏条件,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存放药品。
2.5 制定病区药柜药品品种目录及基数 病区药柜药品品种目录及基数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一经确定,将相对保持不变,如有变动,要上报到有关职能部门,说明原因后可以定时修改。现在各科室都配有电脑,完全可以将本科室常备药柜中的药品品种目录、基数及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输入到电脑中,进行时时监控。
2.6 加强病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不仅要做到“五专”,而且“双人双锁”制度不要只限于形式上,要真正落实到实处。每次用药必须有医师处方,次日由护士从药房领取药品补充基数。要有专人负责空瓶及废贴回收,核对批号和数量并做好记录,要定期清点。
2.7 参与共同管理
2.7.1 医院组织由主管院长、药剂科、医务科等科室组成的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对各病区的药品进行检查监督,检查病区药品是否按要求分类贮存,是否有过期及变质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账、物是否相符,空瓶是否按要求回收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协助病区落实药品保管、使用,杜绝差错事故发生。
2.7.2 药剂科的中心药房在配发药品时,尽量将原包装随药品发出,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进行详细交待,告知药品在使用、贮存、保管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及相关知识,强化护理人员对药品的正确保管和养护。
3. 病区药品是药品流通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只有对病区药柜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保证药品质量及医疗安全。
住院患者安全管理制度
一、入院管理
1、病人住院,须持本院门诊或急诊医师签发的住院证办理入院手续,一般病人应在住院处接诊室进行卫生处置,由接诊室护士送入病房,并向病房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2、接到住院病人通知后,病房护士应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3、病人进入病房,医护人员应做好交接工作,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事项,协助病人熟悉环境,主动了解病情和病人的心理状态、生活习惯等,及时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体重。
4、护送危重病人入院时应保证安全、注意保暖、输液病人或用氧者要防止途中中断,对外伤骨折病人注意保持体位,尽量减少病人的'痛苦。
5、病人入院后应及时通知负责医师检查病人,及时执行医嘱,制定责任制护理计划。
二、出院管理
1、病员出院,须由经治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并做好思想工作。
2、病员出院,经治医师应于出院前一日下医嘱,填写“出院通知单”,护士办好出院手续,提前送交住院处。
3、病员出院时,应交清公物,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后方能出院,其用过的物品,要进行终末处理。
4、对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本人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后,方能办理出院。
5、对诊断明确而又无须在本院继续治疗的一般慢性病患,应作出院处理。
三、外出管理
1、患者住院期间未经医生许可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按自动出院处理。外出期间如发生病情变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2、外出须经医生批准,填写住院患者外出请假条,写明姓名、外出事由、离院时间、回院时间等,要有医生签字、患者或家属签字。
3、外出之前护士将所需继续服用的药物交给患者,外出期间服药不得间断。嘱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饮食。
4、外出期间不得将机密文件、贵重物品及现金留在病房。否则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5、外出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医院住院治疗。
6、外出应按时返院,返院后将外出请假登记单存放在病历中存档,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