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防骗安全小常识
防盗防骗安全小常识材料
生活中要提高自身的防盗防骗安全意识,提高预防能力。面对突发事件时,我们该怎么应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防盗防骗安全小常识,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防盗防骗安全小常识
1、要养成随手关、锁门的习惯。短时离开寝室也要锁门。由于不锁门引发的溜门盗窃案经常发生。此类案件作案遗留痕迹较少,因此查破难度较大。同学们去水房、上厕所、串门聊天或去买饭时、睡觉时等等都要锁门。
2、随身听、手机、照相机、掌上电脑、贵重衣物等不用时要及时锁好,妥善保管钥匙。
3、住一楼的同学不要将书包、衣物、鞋子等放在窗台或靠窗的地方,以防被钩走。
4、不可留宿外来人员,尤其对于结识不久或假意“求助”的陌生人不能丧失警惕,以防引狼入室。
5、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外来人员在寝室里盗窃,有的是兜售物品的商贩,有的是盗贼进寝室“踩点”,还有盗窃学生寝室的惯犯,打扮成学生模样在寝室里到处乱窜。不管是哪一类型的盗窃分子,都有四处走动、窥探张望等共同特点。见到这类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认真盘问或报告保卫处。即使不能当场抓住,也使盗窃分子感到无机可乘,不敢贸然动手,客观上起到了预防作用。
6.存折、金融卡与身份证分开存放,密码必须保密,以防冒领。
7.不要用书包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占位置,人离开时书包随身携带,防止被人拎走。
8.在体育活动场所书包、衣物等不要随意乱放,须托人保管或先放回寝室。
9.在食堂、商店、公共汽车上等人多拥挤的地方,防止后裤袋、背(挎)包的钱物被人扒窃。
6、切不可轻信张贴广告或网上、电话中的勤工助学、社会招聘信息等,必须经过正规渠道,防止上当受骗。
7、不要将个人信息资料如存折(金融卡)密码、住址、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随意提供给他人,以防被人利用。
关于防盗防骗的提示语
1、警民联手保社会稳定,万众一心建和谐家园。
2、警民鱼水情,协力保太平。
3、居安必须思危,思危才会有备,有备才能无患,无患则国。
4、居安思危勤防范,万无一失如泰山。
5、安全意识要加强,防偷防盗靠大家。
6、保护公司财产,全员打击偷盗。
7、保护公司财物是每位员工的责任。
8、长治久安靠法治,社区防范凭合力。
9、法网恢恢,盗贼难逃。
10、防盗措施订得细,财物安全有保证。
11、孩子,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12、邻里多一点关照,社区增几许平安。
13、邻里守望,他家的.保险,就是你家的平安。
14、偷盗是违反犯罪,会玷污你的一生。
15、我为人人勤防范,人人为我保平安。
被诈骗后处理方法
一、被诈骗后应该怎么做
1.受害人可以立刻报警,详细告知骗子的银行账号、电话等相关信息;现在各地开始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会联系银行部门对骗子的银行账号进行快速冻结;
2.保存好相关证据,如转账凭证,包括ATM机转账凭条、手机银行转账截图、银行流水单;与骗子联络的相关凭证,包括通话记录截图、电话通话详单、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截图等;公安机关收到报案材料后,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发现涉嫌构成诈骗罪的,处以刑事处罚;
3.及时到属地派出所或者刑警队制作笔录,并且向警方提供相关证据资料,这些都是警方开展侦查工作、串并案件的重要依据;案件破获后,这些证据也会对犯罪嫌疑人量刑以及追缴赃款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二、诈骗十几万怎么判
法律快车提醒您,诈骗十几万属于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如果不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同时处以罚金。如果同时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应当酌情从严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如何认定诈骗成立
认定诈骗成立的条件:
1.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同时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客观要件: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