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政治知识点归纳
关于中考政治知识点归纳
在我们平凡无奇的学生时代,是不是经常追着老师要知识点?知识点就是学习的重点。掌握知识点有助于大家更好的学习。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中考政治知识点归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中考政治知识点归纳
生命健康权与我同在
1.人身权利
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生命健康权在人格权中居于首要地位。
2.什么是人格权,人格权的特点
(物质人格和精神人格)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两类。
3.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法律赋予我们广泛的行动自由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害公民的人身自由,类似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都为法律所禁止。
4.法律为什么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都失去了意义。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5.法律为什么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权较容易受到侵害。
6.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有关规定
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禁止用工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从事矿山井下、有害有毒、劳动强度大的劳动。
7.我国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法律有哪些?
《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
8.公民行使健康权有哪些方式?
①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使自己拥有强健的体魄和焕发向上的精神。②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③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维护生命健康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9.如何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①我们在享有生命健康权的同时,负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道德义务和法定义务。②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与健康,也损害了自己,行为人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③关爱生命,远离暴力。
10.如何评价轻生行为?
除了为正义而献身外,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得让与或抛弃。因为人的生命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具有社会责任。一个人如果因为困难、挫折、失意而自杀,必然会给亲朋好友带来无尽的哀伤、较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引发老者无人赡养、幼者无人抚育等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轻生或自残等行为都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中考政治知识点要点
一、世界文化之旅
1.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通过各具特色的文化习俗(特别是节日)表现出来。世界上有多少个国家和民族,就会有多少种独特的文化习俗。
2.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不同文化,有着各自的标志和代表人物,这些代表人物又把本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推向世界。
3.怎样尊重文化的多样性?(怎样唱响和谐的文化乐章?)
⑴语言有差异,不分优劣;文化有差异,各有千秋。尊重各种文化发展的权利。
⑵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各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呈现出多元和谐的发展局面。
⑶.面对文化差异,我们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求同存异。
二、做友好往来的使者
1.面对不同文化,开放的胸怀意味着什么?
(1) 面对不同文化,应采取客观、平等的态度,尊重因文化不同而导致的行为方式的差异,要虚心学习其他文化的优点、长处。
(2)保护本民族的文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也要保护其他民族的文化。
(3)任何民族文化的精华都是全世界的,都属于人类共同的文明成果。尊重、珍惜和保护各个国家、民族的文化,体现了一种全球意识、开放的胸怀、崇高的精神。
2.怎样搭起文化的桥梁 ?
(1)对于外来文化,不能照抄照搬,而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2)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是我们责无旁贷的历史重任。
(3)对外交往的原则和方法
面对文化差异,我们应该克服自己的不安和焦虑;消除误解,尽量保持客观宽容的态度;提高对其他文化的鉴赏能力;不采取防卫心态,多关注他人的经验和看法,避免妄下断言;寻找能联结双方的相似点;入乡随俗,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探索有效地沟通技巧;在交往时,不卑不亢,以礼相待……
(4)我们不仅要以开放的心态接纳不同文化,还要宣传、弘扬我们民族的文化,让世界了解飞速发展的中国,了解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
3.为什么要弘扬中华文化?(P63第二段)
⑴只有中华文化是延续至今,形成一个自我更新,不断发展而又兼容并蓄的开放体系。
⑵中华文化对人类文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⑶是青少年的历史责任。
中考政治知识点梳理
人民当家做主
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法治国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2、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
4、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基本方略:依法治国
(1)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要求。
(2)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有法可依(前提) 有法必依(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关键) 违法必究(必要保证)
(3)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依法行政
(4)依法治国的核心: 依宪治国
(5)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 《宪法》
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它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构成。
2、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①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②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③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所有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3、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1)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3)根本任务: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此外,宪法还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4、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原因:宪法所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
表现:
①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宪法是母法,普通法律是子法。
②宪法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权威,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相违背,违宪无效。
③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根本的行动准则。
5、如何维护宪法的尊严?
①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
②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中考政治知识点总结
一、目的、目标
1、社会主义根本目的: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2、党的奋斗目标:谋求民族的独立和复兴、国家的繁荣和富强、人民的解放和幸福。
3、本世纪头20年,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50年实现现代化。
4、现阶段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5、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6、要求——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二、任务、职责、作用
1、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4、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最为严格的法律是:宪法
5、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也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是指:人身自由权。
6、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7、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8、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9、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最高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
11、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领域中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12、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
13、新时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最重要的是坚持与时俱进,结合时代和社会发展要求,不断为民族精神增添新的富有生命力的内容。
14、之最、最终、第一、一切、首要、主要、主体
中考政治知识点大全
拥有财产的权利
1.财产所有的归属划分
有的属于个人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2.公民合法财产的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它合法财产
3.财产所有权
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财产归谁所有在法律上的表现,是一种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在我国,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4.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的意义
对于维护公民正常生活,保障其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5.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方式有那些?
①法律:宪法;
民事法律(民法通则和物权法)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重要武器;
刑事法律是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的锐利武器。
②方式:请求确认财产所有权、强令非法占有人返还原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
5.当我们的财产所有权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时通过诉讼确认归属,被他人非法占有拒不返还时通过诉讼要求返还,受到不法侵害已经毁坏或者灭失时通过诉讼要求赔偿,出现行政违法现象时通过诉讼要求依法撤销裁决或予以行政赔偿。
6.遗产: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
作为遗产的必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将依法继承死者遗产的人称为继承人,根据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抚养关系确立的
7.继承权
指的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8.法定继承
既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直接规定遗产份额分配原则的继承方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注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一般情况下均等分配,特殊情况可以不均等分配。
9.遗嘱继承
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方式。
其最大的优点是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