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各地举办国家宪法日活动 为中小学生普及宪法知识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下面一起来看下关于国家宪法日的相关内容。
丰台区举办国家宪法日活动
为了让宪法知识和法治精神在中小学生的心中生根发芽,11月30日,2018年丰台区教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暨丰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挂牌仪式成功举办。此次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由中共丰台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丰台区教育委员会、丰台区司法局主办,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分校、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承办,北京教育学院支持。来自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学院,丰台区人大、区政协、区检察院、区法院、团区委、学校所处街道乡镇的领导,丰台区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代表、学校法治联络员代表、卢沟桥教育集群的师生和家长代表,以及卢沟桥街道社区居民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树立宪法信仰 弘扬法治精神 自2016年“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丰台区教委充分发挥“六五普法”优势,在总结成绩的基础上,加强与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配合,统筹资源、分类指导、普治并举、形成特色,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创建和谐校园、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丰台区教工委委员、区教委副主任郭俊山在致辞中表示,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我们希望通过这个契机,搭建这样一个平台,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多方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不断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不断丰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载体。相信活动的成功举办,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
教育基地“落户” 践行依法治校
为提升办学品质,2015年,丰台区教委与北京教育学院签署合作办学协议,丰台路中学更名为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分校。学校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校法治工作,不断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和学校的依法治校水平,被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丰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活动现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王少军,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区司法局副调研员曹西引共同为学校授牌。
曹西引在讲话中提到,丰台区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下,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培育了一批特色亮点,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得到了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教委的充分认可。他强调,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过程中,要用好青少年课堂主渠道,强化法治意识;丰富学校法治教育形式,拓展普法平台;强化法治文化育人理念,提升建设质量。
北京教育学院科研处处长李雯教授表示,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分校承办此次活动,为双方合作办学注入了依法治教的新能量,注入了依法治校的新血液。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丰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此“落户”,将有利于学校进一步扎实推进法治教育工作。
该校作为丰台区第二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未来将由丰台区法治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助力,整合资源,开展面对全区青少年的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除传统宣传教育方式外,还将利用现代化手段,结合课程教学、教育活动等,推进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打造丰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努力形成丰台普法新名片。
提升法治意识 建设法治丰台
在活动中,丰台五小的学生郭准、丰台二中的学生霍子叶、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分校的教师李颖通过宪法主题朗读的形式,讲述了他们与宪法的故事。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分校的师生和丰台二中附小的同学分别通过《大个的烦恼》《放学路上》两出法治剧,生动形象地讲述了宪法与青少年密不可分的关系,加深了青少年对于宪法的认知度。
据了解,丰台区委教工委、区教委按照市区工作要求,坚持组织全区中小学开展宪法诵读、法治剧表演等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宪法的氛围浓厚、效果明显。丰台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也通过创建微信公众号青少年普法阵地、发放宪法读本等多种方式在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他们在活动现场为师生代表颁发了宪法学习字帖和手册,让宪法知识走进校园、走近学生。为扩大此次活动的宣传教育范围,丰台教委还采取了在微信平台进行直播的方式,让教育系统内各个学校可以在线观看直播并随时观看回放。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分校法治副校长李毅荣作了精彩讲话,为大家上了一节生动的法治课,她希望同学们做到敬法、知法、守法、用法,还建议丰台区法治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依托和平台,整合多种资源,凝聚普法力量,面对全区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法治剧、法治文艺等形式,适应新时代青少年对法治教育的需求,打造丰台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助力丰台发展。
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分校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工作,作为此次活动的承办方,该校以主题班会、观摩课等形式展示了法治教育工作的经验做法,还邀请律师进行现场法律咨询,邀请交警进行交通法知识讲解,引进机器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为大家普及法律知识。
丰台区教育系统通过宪法日的宣传活动,大力推广了法治教育的先进经验,让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更加追求实效,并通过“大手拉小手”,让社区居民代表和街乡群众代表走进学校参与活动,共同助力法治丰台的建设。
拓展阅读:我国宪法修订史
(一)共同纲领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
(二)五四宪法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54年9月20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3]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三)七五宪法
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30条,被称为七五宪法。
(四)七八宪法
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被称为七八宪法。
(五)八二宪法
我国当前现行宪法。
1982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并根据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进行了修正、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国家宪法日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