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那么读书笔记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给您带来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1
读书或是为了情节的曲折跌宕带来的视觉冲击,或是天性本身的兴趣使然,或是仅透过读书来沉淀心性,陶冶性情…
当然,我不否认书中的浪漫唯美让自己爱上飘飘欲醉的感觉,也不否认作者高超的笔法,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事和物,这些都是对读者的吸引力,吸引力成了诱惑,兴趣油然而生。我喜爱国外的著作,我也坚信被几代人追捧的作品绝对有其值得深究、值得借鉴、值得反思的地方。但由于语言的不精,只能阅读译本,这多少有些遗憾,毕竟没有一个译者能将原著中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
《傲慢与偏见》一听名字,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抓不住头绪,这讲的什么?心中毫无概念,待读了前言后才明白这本书主要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出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风土人情。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为主线,突出表现了当时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感情问题的不一样态度。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开文第一句话倒是风趣幽默的多,让人不禁莞尔。
伊丽莎白—理智,幽默,俏皮。我最欣赏的是她的理智,理智聪明的女生不多见,理智的可爱的女生更不多见。开始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魏克翰的颠倒黑白让她对达西更加厌恶。因此,她果断的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英俊的外表,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她的婚姻务必建立在感情之上。身份,地位,金钱~当然,结婚不思考这些因素无疑又是愚蠢的。理智的选取,婚姻少了感情那么就不完美,更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感情基础之上,无疑聪慧的选取。之后,伊丽莎白透过达西的留信才明白一切都是误会。达西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魏克翰其实是外善内恶之人。伊丽莎白为自己的愚蠢自责后悔,对达西也有了改观。尤其是达西第二年夏天回来后待人接物均彬彬有礼。她的偏见彻底消除了,也渐渐对达西有了情意。
作为不一样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但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好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好个理智又犀利的女生,读到这时,我不禁为她拍手称快了。
达西,怎样说?开始的傲慢态度确实让人很不爽。但是,如夏禄蒂所言:他虽然骄傲,可不像一般人的骄傲那样使我生气。正因他的骄傲还说的过去。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又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他有权利骄傲。而且透过后面的资料说,我理解了达西的傲慢,再如书中曼丽所言: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一样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能够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期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的傲慢中有自信以及不善言谈,而让人多少有些放大化的曲解。
正如伊丽莎白之言: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当你把别人的骄傲拿到台面上来讲时,尤其这个人本身也有引起注意的本钱,无疑也加重了外界对这种观念的肯定。因此,身世极好的达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然他的骄傲便成了人们口中的傲慢,也更扩大化了。
我本人很喜爱达西,达西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
魏克翰,不得不说,一个很好的讽刺性配角。我不管是看书还是看电影,都比较容易入情节,有时会为了主角间的误会,伤害而郁郁不乐,有时还会对反面人物恨得咬牙切齿。当然,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或演员,能将主角描述和演绎的如此生动,真实。魏克翰,透过作者的描述,我认为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做尽了不耻的事,却仍旧和原来一样举止风雅,笑容可掬,谈吐安详的样貌。至此,我真想大骂一声:好个厚脸皮的人。练就这一身的“铁皮功”,真不知道他是不知羞耻为何物还是本就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虽然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名句,但是超出了为“人”最基本的度,竟然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走自己的路,那我剩下的就只有鄙视了。
“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都得有饭吃,有衣穿”读到这句话时,我差点笑喷了,迫不及待地与舍友分享了这句话。一个人的外表仅是皮相而已,讽刺了魏克翰俊美外表下一颗世俗的心。他不是神,不是佛,仅仅是一个长得出众的人而已,也免不了透过婚姻得财的想法。我原谅他的行为,仅仅是原谅而已,却不理解。我也不是神,我也会鄙视他却无权鞭笞他。他的选取仅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我只是感叹,在那时,有谁会宣扬婚姻务必有感情呢?即使在此刻,结婚大多数也只是在恰当的时刻遇到一个适合的人而已。
吉英,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子。我在心中给她加了个标签——淑女中的极品。小小自怜了一下,可能这辈子与淑女无缘了。伊丽莎白曾讲:她感情丰沛却在性格上稳定。夏禄蒂也大发感慨:要是一个女生在她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没机会博得他的欢心。结果却如她所料,彬莱格确实喜爱吉英而未有进一步的发展。但是幸好,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欣赏吉英的性格~情绪不外漏。却不否认,我排斥这种“面具”。
但是,谁没有“面具”呢?尤其在这竞争力强盛的世界,不带面具,称“单纯”抑或是“傻”?一个很容易被人读出心思的人很危险,是吧!很高兴吉英不是狡诈之人,但是这种性格上的自我保护行为用在亲人,朋友以及爱人身上,那就有些过了,适当的释放自己的情绪,更显亲近,信任,不是吗?
夏禄蒂,一个对事物很有见解的人,却选取了金钱婚姻,我有些不解。“你知道我不是个罗曼蒂克的人,我绝不是那样的人,我只期望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家,论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联和身份地位,我觉得和他结婚,也能够获得幸福,并不下于一般人结婚时的所夸耀的那种幸福。这段话细想来,我觉得她很现实而且现实的有些可怕。她追求的仅是物质方面的享受,那精神上呢?虚荣心的满足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以钱为幸福指标的大有人在,我在批评这些人的同时,也同情他们。我觉得她必须不明白真正幸福的含义及感觉。试想一下,一个三天之内向两个女生求婚的男生看重的是什么?无非也是利益,这样的人靠得住吗?不言而喻。
感情是什么?我不懂,却向往,也愿醉卧其中。婚姻是什么?不是感情的坟墓,而是感情的升华。读完这本书,我很佩服奥斯汀,不为她细腻生动的笔触,仅是整本书宣扬了对婚姻感情的自我自由地大胆的追求,以及无处不在的女权主义以及讽刺反对儿戏婚姻,金钱婚姻的思想,也让我感慨万分。
如今,新时代的我们必须要追求真正的幸福的感情婚姻,切莫为了一时贪欲掉进了金钱漩涡,毁了一生。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2
物有贵贱之分,人有门户之别,这是人最不愿意面临却又不得不面临的情况。其实这些想法终究是人们由于自身环境差异而产生的偏见。
《傲慢与偏见》恰好就通过一对恋人的故事说明放下傲慢,摒除偏见,才能缔结幸福之果,开创快乐的人生之旅。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高傲的富贵子弟达西迷恋上班特纳家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却因为性格傲慢而招致伊丽莎白的误会与偏见,最终两人放下成见,坦诚相待,喜结连理。
偏见在中国自古就有,而“偏见”在中国根深蒂固并非一日之事。中国古代讲究“门当户对”其实就是一种由来已久的偏见。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时代的新风吹遍了大江南北,可是中国人对异己之人存在着偏见。据说,广州人、上海人和北京人都有比较严重的排外思想,在他们的眼中,其他地方来的人都是“乡巴佬”;尽管现代提倡男女平等,但是用人单位依然对女性持有偏见,使得女性在就业方面失去了优势;就连纯洁的婚姻也难逃偏见之厄运,“木门对木门,竹门对竹门”的观念依然没有彻底改变。
偏见只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不利于人与人和谐关系的建立。每个人都渴望被他人认可,但是偏见往往会妨碍你对一个人的正确认识。俗语云:“一朝不忠,百日不用。”这说明人不会轻易改变自己对他人的看法,就像《我的少女时代》里新来的训导主任不相信校园老大徐太宇会改变自身那样,可是偏见终究是敌不过事实的,林真心的话很励志:“只有我们自己才能决定自己的模样。”只要我们坚持做好自己,一切偏见只能是徒劳。因为,在事实面前,一切的白眼,一切的冷嘲热讽都会土崩瓦解。
我们都应该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人们习惯了傲慢,瞧不起别人,这完全是环境所致的。当你得志时,几乎所有人都在奉承你,都在巴结你,呢自然而然地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正如《傲慢与偏见》里的达西,眉清目秀,举止高贵,家财万贯,自身条件无比优越,所以总是觉得自己与众不同,觉得别人都配不上他。如果人们对那些优于自己的人仅仅是欣赏,而不是巴结,奉承,就不会滋生那么多高傲的家伙。所以,摒除傲慢的前提,还是需要大家不自卑,不自负,平等相待。
平等是社会风气所趋,但愿我们能够从文学作品中挖掘出更多人性的缺点,结合时代的发展形势,改变自己,完善自己!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3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简·奥斯汀(Jane Austen)的代表作,对于外国译本来说,读起来自然是有点枯燥的,因为翻译总是很难将原著尽善尽美地展现出来,所以以后能够再读一遍英文原版,希望这样更能品味书中细致的地方。这本书讲述了四桩婚姻,四位女性在当时社会各具代表性。
故事的背景是在英国当时的财产限嗣继承法下,没有儿子却拥有五位美丽千金的贝内特家的财产将由贝内特先生的一位远房亲戚柯林斯先生来继承,而五位千金每人只能得到一千英镑的遗产,因为这样,贝内特太太急于为五个女儿寻求有钱有势的婆家。另外书中第一句话 “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必定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也很自然的从男性这一方表现了当时社会的爱情观。
《傲慢与偏见》,是我看过的最耐人寻味的故事。其中描写的一桩迂回曲折的理想婚姻是贯穿的主线,它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浪漫的爱情故事:一位乡村姑娘伊丽莎白和一个富有的年轻男子达西先生.伊丽莎白在一次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而自尊心受到伤害,因而对达西先生产生了偏见,加上威克姆对达西先生的恶言重伤使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产的偏见就更加确定,认为他是一个粗鲁,自私、傲慢和讨厌的人。而另一方面达西先生的确是天生被宠的傲慢,但是地位显赫、家财万贯的他确实傲慢得起,即使他是认可并倾情于伊丽莎白的美貌与聪慧,考虑到伊丽莎白的出身,以及伊丽莎白傻气的母亲和三个妹妹,他起初一直压抑着自己对伊丽莎白的爱慕之情,只是默默地注视着她。直到后来达西先生无法再抑制自己的感情,向伊丽莎白求婚却遭到伊丽莎白的断然拒绝,达西先生写信给伊丽莎白为自己辩护,逐渐地改掉了自己傲慢的态度,并且为了伊丽莎白妹妹私奔的事出钱出力。他终于改变了伊丽莎白的意见,使伊丽莎白认识到达西先生的真实品德,过去的偏见都是自尊心所致,并且最后也对达西先生产生了爱慕,答应了达西先生的求婚,成就了伊丽莎白理想的婚姻。
第二桩主要的婚姻是属于简和宾利先生的。简是贝内特家5位千金中长得最美丽的,她高贵得体,可以称得上是绝代佳人,只是可惜她的身价只有一千英镑。宾利先生家财万贯,英俊开朗,他对简一见钟情,他对简的爱慕与关心是很明显的,可是简却是十分小心谨慎,在众人面前她沉稳的处理她对宾利先生的爱慕,只有在和妹妹伊丽莎白谈心的时候,才将自己对宾利先生的感情流露出来。宾利先生的妹妹却希望宾利能够娶达西小姐,这样一来,她想要嫁给达西先生就更容易了。由于简的含蓄的情感,让达西先生以为简并不钟情于宾利先生,所以达西先生也在一旁鼓吹宾利与他妹妹达西小姐的亲事。在宾利小姐的阻碍下,两人在伦敦无法见面,几经周折,宾利先生回到福莱郡,两人终于互相表达爱慕终成眷属。
另外两桩婚姻是夏洛蒂与柯林斯、莉迪亚与威克姆,这两桩婚姻是作者用来反映当时的社会现象的,从夏洛蒂身上可以看出一类人女性的心态,这类女性出身一般,也没有出众的外貌,她们的人生目标只是想找一个舒适的人家,而不是真正的追求真爱。所以夏洛蒂是如此轻易地答应了柯林斯的求婚,尽管她是多么地不了解这个像他求婚的人,并且是一个不久之前曾经向她的好朋友伊丽莎白求过婚的人,这是伊丽莎白认为不可能、难以理解的。其次就是威克姆,威克姆有着英俊的外表,就连伊丽莎白也曾为他动心,相信了他对达西先生的中伤。威克姆实际上是一个风流放荡的花花公子,他曾经诱拐达西小姐与他私奔,目的就是从中向达西家敲诈些钱,这一次他又故伎重施,带着莉迪亚私奔,只有莉迪亚这样傻气年幼的少女才会不顾贝内特家的名誉,不顾后果的与他私奔,后来达西先生插手此事,出钱资助两人结婚,才使贝内特家的名誉免于败裂。
这里不得不再提下书中的主角伊丽莎白,伊丽莎白拥有成熟的性格。她很机智,敏感,固执,独立,活泼聪慧。她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住在乡下。当人们提到她的背景时,她内心是敏感和内向的,她希望自己能够嫁一个不会介意她身价、真心爱她的人,她追求自己理想的婚姻。她讨厌那些傲慢瞧不起人的有钱人,对于那些有钱人的讽刺她能够反驳,这一特性,也致使她最后产生了对达西先生的偏见。另一方面,她也有一些迷人、特别的个性,她与她的朋友夏洛蒂所代表的一类女性不同,她追求自己理想的婚姻,而不是仅仅为了给自己找一个舒适的家。她爱自己的.姐姐简,当简在宾利家卧病在床时,她不顾自己的形象,走过泥泞的路,步行到宾利家照顾简。
《傲慢与偏见》虽是一出爱情喜剧,在达西先生与伊丽莎白身上说明了人必须通过行动和自省改过才有希望,改掉他的傲慢,放下她的偏见,两人才能真正地走到一起。人所受到的尊重不是与生俱来的,尽管有些人的出身比较好,只要通过行动进取也能获得,那些出身好的,也可能因为自己行为而丧失别人对他的尊重,人本身的行动是深具意义的。
奥斯丁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在18世纪生动的乡村生活. 在她的书中她创造出了一系列的人物,其中展现精密不同的人物心理、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她活泼词用词立即抓住了读者的心,傲慢与偏见,是值得重读的一本书。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4
在好朋友的极力推荐下,我买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花了几天的时间努力的读完了。一见倾心!当然名著也不是毫无瑕渍的。在喜欢的同时我也萌生了很多的想法。
先说说我发现的优点吧。从风格上看,它有与众不同之处,这是毫无疑问的。大多数书都是从男性的角度来写,即使是《简__爱》和《呼啸山庄》这样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也基本上从男性的角度去诠释,而《傲慢与偏见》则明显地充满了女性思想色彩,包括世界观及生活方式。这一点在写作内容上得到最好的体现:假如是男作家,写作的作品大多具有惊险色彩(只是强弱的问题),而本书中,最激动人心的一段也不过是威克姆与伊丽莎白之妹私奔(而且结局并不悲惨),作者能想到的最恶劣的行经也只是一些人与人之间的简单欺骗;贯穿全文的一件事就是母亲如何嫁女儿。这一系列的事实,都表现了这本书的女性化,而这类书在那个时代当然极少,所以我认为这是本书极大的成功之处。
一部好的小说应当可以反映一个时代的风貌,就这一点而言,此书也表现得相当成功。读了这本书,头脑中不难形成当时欧洲女性社会的状况——所有女子都以嫁出去作为一种荣誉,而不管嫁给谁,婚取成了妇女唯一的人生目标,真正的感情既少见,又难以被理解,作者深刻揭露与批判的正是这些。
谈到缺点,我想与其他书作比较:就利用语言的能力而言,它不如《基督山伯爵》;就故事的曲折丰富性而言,它不及《乱世佳人》;就表现社会显示的高度而言,它不及《高老头》;就人物心理描写而言,它不及《红与黑》。但毕竟这些缺陷很大程度上是由它要描写的社会现实决定的。
读完这本书,我想将它与《乱世佳人》进行对比。这两本书在故事内容、情节发展上太相似了,就连人物也如出一辙:伊丽莎白对应斯佳丽,达西对应瑞德,宾利对应维希利,简对应媚兰。前两者间关系由感情封冻到暖化,再到强烈;后两者的感情始终如一。唯一不同之处就是,《傲慢与偏见》以和平为背景,后者以战争为背景。试想,让宾利处在乱世,他必然会与维希利一样落魄。
在感情的激烈斗争与转化上,这是无法比拟的。《乱世佳人》以战争为背景,那么感情的冲突自然容易表现,而这些是《傲慢与偏见》无法轻易达到的艺术效果。对整场战争及战后的社会问题,《乱世佳人》也都表现的很成功,于是这本书的境界也就由儿女私情升华为对国家、对社会的深刻思索,这是《傲慢与偏见》匮乏的东西。
从整本书的艺术性来看,《傲慢与偏见》的确不如《乱世佳人》。但这在深刻思索后的确不难发现,也不难理解。奥斯丁作为女作家确有她对艺术感悟能力的局限性,这是可以原谅的。所以至今我还是坚信,《傲慢与偏见》的确有很多过人之处,毛姆将它列为世界十大著名小说之一是有道理的。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5
“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以这样一句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若只为了消遣而读,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往往,伟大出自于平凡,奥斯丁就是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物来表达的。乍一看,她讲的是伊丽莎白。班纳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确丝毫不见热情澎湃的只言词组。难怪《简。爱》的作者夏绿蒂。勃朗特说奥斯丁不知激情为何物,的确,奥斯丁的作品给人的感觉最多的是理智二字。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呼啸山庄》的生离死别,没有《巴黎圣母院》的生死相随,没有《红与黑》的浪漫热烈,但其所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却与爱情无关。
在奥斯丁生活的十八世纪末期大英帝国正处于颠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当时的婚姻缔结的充要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有丰厚的嫁妆。于是他们的结合便是幸福,便会为世人所承认接收。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这明智吗?在当时的达官贵人看来这无可非议。于是一切的婚姻要门当户对,此处的门当户对确切地说应是资产相当。于是,一个已婚绅士有一两个情妇,或是贵妇人们有几个消遣的情人也被当时社会所默认。可婚姻仍被冠以“神圣”这一词来修饰。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当贵妇人或是待嫁的小姐标榜自己的地位、修养、才华、娴静、优雅等等的诸多美德时,她们决不会想到这一切的美德得以形成的资本是钱,她们谈及金钱时,显现出蔑视和鄙夷,却不知自己的婚姻得以缔结不是因为美德,美德只是一件附属品,作为她们丰厚嫁妆的最让人信服的掩饰物。人们以敷衍、奉承、阿谀来祝贺新人,祝他们有钱人终成眷属。
在本书中有两个人物是此种婚姻的忠实奴隶。一个是夏绿蒂,一个是韦翰。
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她的父亲威廉。卢卡斯爵士自称与詹姆士宫有莫大联系,这样的吹嘘在乡间邻居间引起的轰动与崇敬已使他的虚荣心十分满足。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韦翰是个十足的流氓,他自恃外表轶丽,一心想通过婚姻来发家致富,可是,他忘了婚姻是相互的,金钱的交易也是相互的。他是个一穷二白的人,自是富家小姐不会光顾。但最终他还是通过不与丽迪亚结婚为要挟,向达西敲诈到了一笔可观的收益。于是又一个婚姻,又一个为了金钱的婚姻铸就了,这次不单出卖了幸福,还有灵魂,韦翰的灵魂被他自己彻底出卖了!婚姻既已变成手段,那幸福也是奢望了。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但仔细想想也不难发现伊丽莎白或许说作者本身都难以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首先,作者在安排角色上让达西拥有俊朗的外表、高尚的品格,最重要的是,无论他与伊丽莎白的情节发展多么跌宕起伏,有一点是事实,他是一位年薪一万英镑的绅士,与皇家有密切联系,有自己的庄园、家产、田地,总而言之,达西非常非常富有。所以,伊丽莎白当初拒绝柯林斯求婚的原因很简单——有更好更富有的在后面。同时,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地位相差并非非常悬殊,更何况,她出自乡绅之家,也算是半个富家小姐,小型的资产合并在所难免。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她后悔当初因为那人的贫穷而未与之步入教堂,正如她所说:“没有爱情的婚姻,不管因为受到尊重或者拥有殷实的家产而显得多么荣耀,都比不幸强不了多少。”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伊丽莎白与达西相处和睦,但不断来自邻居、亲友和珈苔琳。德。包尔夫人的冷言冷语,让她心烦意乱。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妇女没有工作、没有得以维持生计的能力,只有依靠婚姻这条路来为将来的生活来源做打算。这是解决将来生计的最普遍,也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
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可是没有男嗣,因而,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的资产庇护下得以生存。因而难怪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是一种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来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是自己出身贫寒。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
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提醒你:钱、钱、钱……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