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起源读后感600字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物种起源》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物种起源读后感600字,方便大家学习。
物种起源读后感600字1
在读了《物种起源》以后,给我感触最深的便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是的,无论是在人类社会还是在自然界其他的动物、植物世界里,都在演绎着这一“法则”。
例如:可口可乐公司与百事可乐公司这两个竞争对手在双方激烈的竞争中也正突出了这种效果。
百事可乐与可口可乐都盯死了对方,只要对方一有新动作,另一方肯定也会有新花样。
可口可乐早在20世纪20年代便在古巴用飞机在空中喷出烟雾,画出“COCA-COLA”字样,可惜因为缺少经验而失败,百事可乐在1940年更是一下租了8架飞机,飞了14。5万公里,在东西两海岸城市,以机尾喷雾,写下百事可乐的广告,读后感《《物种起源》读后感》。
可口可乐当然要及时反击,为强化国民第一饮料的形象,可口可乐赞助了1939年的纽约世界博览会,并请名人啜饮,将其照片刊在杂志封面。
但相比之下,百事可乐的宣传广告方式更有创意。
他们专门设计了一套卡通片,而且还创作了一首看似极普通却风靡全美的`广告歌曲。
两大巨头在竞争中可谓不遗余力,使出浑身解数来击败对手,但结果却是二者都有了长足的发展。
可见,只有不断的竞争,才会有生机和活力,才能不断地克服困难,一直向前。
我们或者它们其实都在竞争,但是在想到竞争的时候我也在想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树有长短,人分高低,水有清浊,面分丑俊。忙碌在大千世界的芸芸众生,既离不开竞争,也离不开合作。在当今这个社会里,也许还有不少数人认为,竞争与合作是对冤家,根本无法相结合从而达到良好效果。我觉得此观点是错误的,应该说竞争与合作永远是紧密相连的一对联体兄弟,他们代表着两种不同的互动关系。竞争能使人激发动力,增强活力;而合作呢?则能使人友好相处,团结协作。马克思说过,协作能提高个人的生产力,并且是”创造一种生产力”,还能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神奇效果。只要既竞争有合作,我们才能突破孤军奋战的局限,实现双赢。
物种起源读后感600字2
达尔文得出了上帝是生命起源的结论,这是发自内心的信仰,还是一个不得已的结论,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常听说诸如"相信上帝是不科学的"或"科学已经否定了上帝"之类的话,但这些话本身不一定就是科学的,至少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商酌的。正如达尔文一样,我们会思索、探讨最初的起源的问题,但如果不承认有上帝的话,将会遇到一个很大的难题,人们往往会不得不以很不科学的方法来解决。
就拿宇宙和生命的存在为例,如果不相信上帝的创造,我们只有两种选择,一个是宇宙万物是永恒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没有所谓的创造及起源一说;另一种选择就是宇宙万物是自己来的,也就是说是自己创造了自己。
我们先分析一下第一种选择,宇宙是永恒的说法,与其说这是一种可靠的理论,还不如说是一个人不愿意相信上帝的借口,因为它是与现有的最新科学证据背道而驰的。现今的科学不但是在研究宇宙的开始,还在探讨宇宙的终结。另外,根据我们的日常观察,宇宙的组成部分,如地球和太阳等等,都是有寿命的,这些有限的东西累加起来,整么又可以成为永恒呢?所以这种说法与我们的理性也是相矛盾的。当然,宇宙是如此的浩大,有许多东西我们并不十分清楚,但至少从我们现有的知识和证据来看,宇宙万物不是永恒的。一个本着科学态度的人,应该承认这一点。
让我们再来看一下宇宙自己创造了自己的说法。根据我们的日常观察,大凡有功用的东西,小到一双筷子,大到一台超级电脑,都一定有其设计,是被创造的,它们不可能自己创造了自己。我们看到一台机器,尽管我们不一定知道是谁造的,但一定会想到是被造的。如果有人认为它不是被创造的,我们一定会说此人不理性。但一个单细胞就比任何的机器的运作复杂且精密的多,整个宇宙的运行和其上的规律更是不可同光年而语。有谁会相信随便堆起来的字符可以成为经典名著呢?又有谁会相信自己手头上的工作会自己做成呢?连这些小事都不可以,我们又凭什么认定宇宙一定没有创造者呢?这是一个符合理性的结论吗?
在解释万物及生命起源的时候,所有的理论都是要靠信心来接受的,也既是说,都是信仰。要接受不相信上帝的信仰,应该是需要更大的信心,需要克服更大的障碍,因为这些信仰里实在是包含了太多的未知因素。这也许是为什么许多现代科学的奠基人,诸如牛顿、伽利略、麦实维尔、法拉第、爱因斯坦、爱迪生、及达尔文等等,都相信上帝的原因。
每个人都有不相信上帝的自由,但要用科学和理性来作为根据可能是有点说不过去。
物种起源读后感600字3
解放,崛起,拼搏在东方,一直流传着女娲捏土造人的传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而在西方,则相信上帝创世说,也同样根深蒂固,深入人心。然而,达尔那部惊世骇俗的巨作:《物种起源》则扭转了一切。为世俗中迷茫的我们指引了前进的方向。
《物种起源》使那些远古的传说,在它的面前不攻自破。它摆脱了科学的束缚,使人们的思想进一步得到了解放;它了时代潮流,使自然科学迅速崛起;它惠及了后世,更使我们明白了拼搏的重要。虽然在这条人们慢慢认知科学,了解科学的道路上,存在着诸多坎坷,但阳光总在风雨后,是金子总会发光的。《物种起源》经得起岁月的推敲,经得起后人的考核。“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的细胞的开端”,这多么令人难以置信,但世界就是如此奇妙,一粒小小的种子可以长成参天大树,一粒小小的受精卵,则诞生了我们……读着《物种起源》如让思想插上智慧的翅膀,在科学的天空翱翔,亲身感受着自然的神奇与美妙。
《物种起源》使自然科学迅速崛起,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它着这原本保守的时代,使它走在世界前列,李卜克内西对此做过生动比喻:“达尔文远离大城市的烦嚣,在他宁静的庄园里准备着一个革命,马克思自己在世界嚣嚷的中心所准备的也正是这种革命,差别只在杠杆是应用于另一点而已。”《物种起源》中的进化论引导着人们深入研究,为分子遗传学生物学开拓了道路。由此,进化论不愧被称为19世界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有了它的推动,自然科学迅速崛起,如虎添翼,科学领域的发展又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社会又向文明迈进了一大步。这无不显示着它的辉煌。读着《物种起源》感受着先人的智慧,科学的伟大,在它面前我就像沧海中的一粒粟,在这巨作的震撼下,望洋兴叹。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无不在提醒着我们要竞争,要拼搏,这就是生存的法则。同样在这奇妙的自然中也无法改变,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血腥的一幕幕,弱肉强食,强者称王,已成了一种习惯,一种不可改变的规律。历史就是比较好的见证者,中国清政府闭关锁国,从而造成中国与世隔绝,远远落后于世界潮流。中国落后了,落后就要挨打!中国由此走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化道路,开始了中国百年来的屈辱史。有强者才能称王,有适者才能生存。现在这条中国巨龙终于复苏了,沉睡了这么久也是时候腾飞了,中国吸取了历史的教训,一刻也不敢松懈,奋起直追。因为历史证明,适者生存,这条生存法则是亘古不变的,有适应才是上策。对于我们本身,既然自然选择了我们,我们有幸在这个世界上生存,那我们就要好好把握,既来之则安之,努力拼搏,不要让自己成为弱者,成为别人的垫脚石,不要让自己成为别人竞争的牺牲品。只有拼搏,才能让自己变得强大,才能适应这个社会,立足于这个社会。读着《物种起源》,感受着竞争的无情,告诉我们现实的残酷,但与此同时,它也激励着我们勇敢前行。因为未来充满战场,需要我们的拼搏。
《物种起源》的魅力就在于此,这是一场没有硝烟,没有鲜血的革命,却悄无声息地改变着人们,影响着社会,着世界。《物种起源》让我感受到了科学令人着迷的气息,科学如同一个巨人,他有伟岸的身躯,挺拔的身姿,气吞山河的气势,无不让人震撼,令人仰望。就让科学解放我们的思想,使科技崛起,国家兴盛,激励着我们拼搏向上吧!
物种起源读后感600字4
我想这是一本冲着书名以及作者就值得看的一本书。市面上有好多版本的《物种起源》,我看的这本是北大出版的《科学素养文库?科学元典丛书》系列中的一本。编辑在弁言用了“元典”这次词以便和当下广泛甚至是有些儿滥用的“经典”相区分。关于出版这套丛书的初衷,编辑提到相比于人文领域的经典,国人接触到的科学经典实在太少了,“一个民族只重视人文经典而忽视科学经典,何以自立于当代世界民族之林呢?”
我非常喜欢这套丛书的风格。首先是装帧,红褐色的复古封皮,书本中还有大量的精美插图,16开的纸页捧在手里非常有感觉。更重要的是内容安排,除了《物种起源》这本书本身的内容,这本书还有译者写的导读(顺便说一下这套书的另一个特点是名著名译,《物种起源》的译者是舒德干院士),导读的部分除了有对书本内容的总结概括外,还增加了达尔文的生平简介以及对达尔文理论的发展情况的评述。由于舒德干院士长期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所以他的评述很有深度而且充满学术研究性(当然也就更需要大家耐下性子来读)。在书的末尾还有一篇附录,是译者写的《进化论的十大猜想》,读起来也饶有趣味,有的内容还是最新的研究结果。由于相隔时代深远加上科学著作本身又不好读,我一直都觉得,需要一个专门从事相关领域研究的资深学者作为桥来梁连接现代读者和这些经典科学著作。很庆幸这本书就是这样的,译者增加的这些导读极大帮助了我阅读这本书并加深了对一些问题的理解。很感慨能看到如此用心翻译和出版的书(好了,关于这本书我就吹到这里吧)。
物种起源读后感600字5
从11月3号开始阅读,历时20天,终于完成了物种起源整本书的阅读,我粗略估算了一下,认真翻阅的部分大概占全书的50%,略读30%,跳过20%,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很难,手指快速滑过的地方,都见证了我的无知,但不管怎样我坚持下来了,此时此刻,知识蒙蔽了我的自知之明,iamthebestintheworld我又可以了。
苗德岁的翻译,充满了生僻词和浓浓的古汉语风格,对原本就是文化沙漠的我简直就是“漠上加沙”,我一直猜测这是他的写作风格或者是他所处年代的用词习惯,直到今天我在文末的译后记里读到这样一句话:“在贴近原著风格与融入现代汉语语境的两难之间,我尽量做到两者兼顾,但着意忠实于原著的古风。”没想到这是他故意的。达尔文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句式折磨了他,他也用同样的方式折磨了我们。
古风也罢,至少是汉字,读着读着就习惯了很多,全书过半的时候,这些奇奇怪怪的古老词语和语序也变得顺眼起来。
我相信这是一次独特的体验,是我之前不会挑战的难度,我为了完成而完成,逼了自己一把。最终的喜悦,并不是因为读懂了多少,而是收获了很多次启发与思考。有时候仿佛置身于旷野中,感叹自己的渺小,有时候又仿佛置身于暖阳下,惊喜自己的幸运。
而且我发现近代作家的文章,思想都是有传承的,很多事情,古人已经开始思考了,而且不比现代人差,想了解这些思想的源头,读一读他们的作品,确实很有帮助,套用淘宝的经典文案就是:“难是难但有用”。
期待下一次奇妙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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