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世奇人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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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俗世奇人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1

读了大作家冯骥才写的《俗世奇人》一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高手不是天生的,都是“练”出来的!

《俗世奇人》由18个短篇小说组成,每篇作品塑造了一位身怀绝技的高手形象。

透过书中各位身怀绝技的高手,我看到了他们背后一个巨大无比的文字——“练”!他们的这些绝技,一定都不是天生的,而是经过后天不断地努力训练,才获得的。

由此,我想到了自己的经历。上学期,妈妈给我报了一个素描班,上了几节课后,我发现我比其他同学画得差了好几个层次,甚至比我还小的弟弟妹妹们,都画得比我好,让我一下子自信全无了。也许我天生就不适合画素描吧!我决定放弃了……妈妈用鼓励的目光看着我:“你这么快就不想学了?学素描可是你一直的愿望哦!孩子,不管什么事,都是从不会到会,再到熟练的!慢慢来,不要太心急。只要你认真画、努力画,就一定能画好的!”在妈妈的鼓励下,经过老师的辅导,我坚持每天画一幅,三个多月后,我就画出了100多幅素描。在学习结业时,我获得了全班第一名的好成绩,被老师誉为“素描高手”。

明白“高手都是‘练’出来的”这个道理后,我请妈妈又为我报了北京李宝龙老师的“作文秘诀”课。哇,“作文秘诀”的方法简单有效,真好!

我也坚持每天用“作文秘诀”练写一篇作文。坚持三个多月后,我练写了100多篇习作!今天暑假,李宝龙老师通知我去北京参加由中央教科院主办的“全国少年现场作文竞赛”,因为有平时练写的基础,面对来自全国各地的280位作文参赛选手,我从容自信,行云流水……评选揭晓,我荣获了一等奖,被许多朋友称为“作文高手”!只有我知道,这“高手”的背后,是三个多月挥洒汗水的反复“练写”!(联系学习,或生活、思想实际,谈感想。详写)

大作家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一书,让我深受启发,也让我坚定确信:高手不是天生的,都是“练”出来的!(照应开头,读了什么书,悟出了什么道理)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2

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手艺人堪堪自保的不少,但能得一手公认的绝活,却也并非易事。冯骥才像一位画家,一字一笔将一百年前的人事物活生生地立在人前。

天津卫,就是一个标准的市井闹市,天津卫的奇人就像天津卫的看戏一样,两个字:绝了。这二字又倒着印证了天津卫。这并非太平盛世,三教五流,鱼龙混杂。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反目成仇,也无非是为了自保。或许正因如此,更从在此扬名的却是不少奇人。

书中有句话:“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这些人物倒也是绝得很。刷子李,一手粉刷绝学,刷完全身不粘白点;泥人张,能以泥巴刻画活人面孔;苏七块,看病钱必收七块,但手艺高超,能为人接骨却不喊疼。这一桩桩一件件“神乎其乎”,却又事实存在,正是书中原文:“小说里头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却全都是真人真事。“

《认牙》这篇文章是我印象最深的。华大是一个良医,人善、正派、规矩。可最大的毛病却是记性差。本正奇怪着,向后读却发现,他并非记性差,而是“只认牙,不认人。“如此我便颇为奇怪:这世上哪有这样自找麻烦的?但仔细想想,华大夫之所以如此,无非是因为只关注自己要做的。只认牙,是因为精力只放在治牙上,不为其它。有这样的医德,在现在看来,实属罕见,这无疑又是一绝。

“绝”不止是奇人的“绝技”。更是华大夫,苏七块那般规矩独特,有自己的处世原则,有自己风格的“绝唱之人”。

“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有真本事的人,才会扬名,才会被众人信服,若想让生活变得“绝”了,就是要有自己的一手“绝活”。正所谓:“吹尽黄沙便是金。”若你为良马,何愁无伯乐?

书中任意一篇,无不是又一些拥有真本事的奇人。倒是应了那句话:“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

尽观全书,当真称得上一个“绝”字。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3

寒假期间,我在抗击疫情、独立学习的时候,读到了冯骥才老人写的《俗世奇人》。有句话说,这本书有自己的颜如玉。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在研究了这本书的章节后,我发现所有的画笔都是李和苏琪宽等。书中有有能力的人和有特殊技能和个性的熟练工匠。他们的故事教会了我一个真理:只有掌握了一项技能,一个人才能环游世界。

书中的画家——《梅花》让我大开眼界。每次他工作的时候,我都看到他穿着黑色衣服,用来粉刷墙壁的蘸水是白色的。它真的被称为勇敢的专家。每次他把墙粉刷好,他都不会在身上留下任何白色的污迹。此外,如果他刷得好,在身上留下白点,不管白点有多小,自己刷墙有多难,他都是免费的。当然,当他变得有能力时,他的风格也跟着变了。他一天只粉刷一个房间,没有一个邀请他工作的雇主能对此做任何事情。

同一个苏琪宽也是一个著名的医生。他的接骨技术非常高超。在病人哭喊疼痛之前,骨头通常连接得很好。由于他高超的医术,人们忽略了他“先付七次医疗费,只看医生”的丑陋规则。

书中李和苏琪宽的独特笔触让我想起了一位在小店门前做小吃的老人。他的油条香、脆、油,但不油腻。一旦吃了,它们会给我无尽的回味,但数量不是很大。他卖的所有油条现在都是油炸的,但是当他看到他的手拿着油条的两端时,油条会离开案板,在听到“啪”和“啪”的声音后飞到煎锅里。随着“滋滋”的声音,油条眨眼间就从煎锅里出来了。热腾腾的油条非常美味,当你张开嘴咬一口,你会闻到甜味。每当我想起他的零食,我的口水就会不由自主地流出来.我想吃东西的时候不一定会看到他,因为他每天都要出去逛五六个小时。有时候,为了满足我的渴望,我希望我没有课外班去市场。

经过几次思考,我想到只有掌握一门手艺,我才能去任何地方。例如,在当前的全国反“新型冠状病毒”运动中,爷爷钟南山和奶奶李兰娟用自己毕生的科研技能成为了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中坚力量。艺术应该是美好的,技巧应该是强大的!当我还年轻的时候,努力学习是绝对的原则。当我长大后,我将为掌握“独特的技能”打下基础。否则,我没有优势。进入社会后我如何相处?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4

越是“俗”的世道,就越是“奇”人百出。

——题记

也许是厌倦了华丽高贵的词藻,或者是千篇一律的剧情,我已经很久没有触碰过散文、小说一类的书籍,但仍有一本书在我的心中熠熠生辉,那就是《俗世奇人》,一股浓浓天津腔的小说。

也许是我理解得还不够透彻,没有其他人读后感中写的“与作者达到心灵的共鸣”.我觉得我读这本书时更像在天津某个小茶馆里听着一个穿灰袍的大爷说书。也没有传说中“似与作者促膝长谈”,而是像听个神采奕奕的老头在说一些传奇的人,一些传奇的事。

犹记得小时候喜欢听故事,听爷爷用重重的南京话跟我说一些他的见闻,有一些我至今还记得。那种浓浓的地方色彩,就像杨七杨八的茶汤,只不过他们的茶汤有一种天津的味道,而爷爷的故事有一种南京的感动。我想,我现在这么热爱南京,要得益于爷爷吧。

生活可以平凡,但不可以平淡——这是这本书教给我的大道理。可以没有苏七块的妙手回春,也可以没有刷子李的技艺高超,但不可没有自己的“绝活”.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我不禁想到不久以后的中考,是啊,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是我们应明白的事实。“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须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话粗理不粗,可我呢,没有静下来干某一件事。打游戏,打上职业联赛了吗?没有。学习,考得很好吗?也不是。浑浑噩噩什么事也没做好。不可能成为面面俱到的人才,但必须要有一样精通,才能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抬头看看阴沉的天,案上还铺陈着杂乱的作业,心情就跟自己的前途一样迷茫,很想问自己快乐吗幸福吗,俗世里,做“俗”事,做着和别人一样的事,过差不多的生活,但真正明白的是,现在不能真的沉沦,若不奋起一击,会连最后闪耀的机会都没有。合上书,懂得一件事,在平凡中,造就不凡。

评:书不见得每个字都读,只要读出一种味道,读出个乐来就好,季同学既务实,又多一份思量。之前的几篇文章像喝了苦茶,苦中思人生。这篇像是吃了甜藕,咂咂嘴的功夫就小小励志了一番。

俗世奇人读后感篇5

天津卫,一个神奇的地方,不是因为那儿有什么美丽的风景、或是奇异事件,而是那儿有一群怪异的人。苏七块、刷子李、泥人张、背头杨……

这群怪异之人各个都有奇特之处,正因为奇特,他们的名声在天津卫更是响当当。

天津卫有这样一个人,他是文混混中最拔尖的。买卖家打官司,谁使他的状子谁准赢。正因为他有如此厉害的能力,所以他不缺钱,到了五十六也看遍了人间的事。他好奇着人死后会是什么样子,所以他为自己举办了一次活出殡。

这个人就是刘道远。当他有这个想法后便安排下去,第二天天津卫全知道刘道远死了。刚开始,前来吊唁的人很多,队伍好赛长龙。刘道远有些得意。可是过了两天,他才发现,那些曾经得到他许多好处的人一个都没来。甚至还有武混混无中生有上门讨债。更有一个曾经拿过他很多钱的穷人直接上门去偷。

当时我看到这儿的时候停了下来,思考了一个问题:这就是人性吗?在别人腰缠万贯的时候对他低眉顺眼、毕恭毕敬,在别人一无所有的时候便忘恩负义、恩将仇报。或许人性就是这样子的吧。或许有的人就是有这样的品性吧。

比起这些见利忘义、以怨报德的`人,我更喜欢一只名叫黑头的狗。这是一只丑到人人嫌弃的狗。连野狗们都不搭理它。可是有天它遇到了一位商大爷,并得到了他的恩宠。商大爷日子宽裕,两年时间黑头被喂得大得吓人。黑头特别懂事,知道主人对它的好,从不闯祸。有一次还把_进院的贼赶跑了。可是后来惹了祸,自杀了。商大爷说,这是它的自我了结。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比起那些人,这只身为狗名叫黑头的似乎更注重情义,它懂得报答、懂得感恩,只是无意间闯了祸,但死最终还是死在了自己家里。这些人呢?非但不感激那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反而蛮不讲理。在我看来,这些所谓的人比起那只样貌丑陋的狗也不过如此吧。

人之初,性本善。或许是因为环境的熏陶,让这些原本善良的人变成这样,变得连一只狗都不如。我希望,在今后的社会上能少一些忘恩负义之人,多一些知恩报恩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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