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宪法”主题征文
大家了解宪法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我与宪法”主题征文5篇,以供大家参考!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精选篇1)
学法更要从孩子抓起。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句话就是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从小没有良好的习惯,整天骂人,打人,偷东西等一些不良的行为,如果不及时改正,终有一天会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不仅仅意味着在以后被人蔑视,也会让人生的道路更加难走。
在生活中更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谨慎的交朋友,要和善良的人在一起,处处以那些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作为榜样,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犯了错误要虚心听从老师,家长的教诲,并接受同学们的批评和建议,及时改正,时时把法律放在心中,约束自己,这样我们犯的错误就会越来越少,离犯罪的道路就会越来越远。
这样的实例还有很多,电视报道上,报刊杂志上,甚至在我自己的生活周围,青少年犯罪的现象无处不在,从中我深深地意识到:遵纪守法一定要从小做起,学会约束自己,学会在法律的制约下生活。否则,很可能会触犯法律,而一旦触犯法律,最终后悔的会是自己,到那时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很可能会抱憾终身。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就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每个人都要认真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和尊重法律,做一个懂法、知法、爱法的`人,这样我们的国家才会安定团结,我们才能过上安稳的日子,我们的家园才会和谐。
作为一名小学生,就必须遵守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里的规章制度。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迟到早退,不旷课,不打架,不骂人说脏话,不能损坏公物,不偷任何东西,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进入网吧,时刻以学生守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让我们做一个时刻把宪法牢记心中的人,让法在我们心中扎根,让我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快乐地成长,幸福地生活。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精选篇2)
小时候爸爸妈妈就告诉我们要遵守法,所以从小就知道‘法律’,但大家可能会疑惑什么是‘宪法’?其实,宪法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能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为了让我们成为守法的小公民,在学校老师一直教导我们:不要打架,不做危险的事情,不伤害他人人身安全甚至我们都已经听出茧子了,老师还会在我们耳边不厌其烦的叮嘱,生怕我们因一点点的过失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在家里,父母也会时常告诫我们: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教诲我们从小养成: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诚实守信,脚踏实地,尊老爱幼,遵纪守法。
曾经有老师告诉我们这样一件事:有一位初中生,七年级时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后来因为沉迷于网络世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到老师和父母批评后,心里不服,就开始逃学、旷课,谁的话也不听,最后竟为了上网筹钱,去抢劫杀人。就这样一朵本该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候却因无视法律而落了个害人害己的下场。
在日常生活中,宪法时时刻刻的陪伴着我们,作为一名合格的初中生和一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我们老师说过:一个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抓住了,还理直气壮的说:‘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规不会应为你的无知而放纵你的过失。所以我们定要知法、守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法令行则国志,法令驰则国乱。我们的祖国正在快速发展中,这离不开约束我们的宪法。
我们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为了祖国的强大,我们必须共创美好家园,就让我们在这法律的呵护下快乐、健康、平安地长大吧!让宪法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精选篇3)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作为每一个中国市民,我们都要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法治是规则之治,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最高的行为准则,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依靠宪法,使国家不断发展,有力地推进和保障了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维护了社会和平发展,保障人民的权益,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国家的根本制度,有利于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我做起,从简单的诚信、友爱、互帮互助,到为社会、为国家做出贡献,大力弘扬。
宪法精神分为:坚持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精神;改革开放的精神;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精神。
民族团结和民族平等是维护我国统一的根本政策,谈到这点,我们不得不想起了近年来新疆恐怖暴力事件的不断发生。新疆作为中国的一大领土,在中国一次又一次地做出这样的违法事件,不仅伤害了他人,更伤害了中国民族团结的精神,这种不利于国家发展的事件应受到法律的严惩,民族内部有矛盾,民族不团结,又怎么能让国家更好地发展呢?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在我国的现行宪法中,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的精神有着充分的体现。在平常生活中,实事求是,诚信乃是评价一个人的优良品德,在生活中,我们要做到诚信待人,答应别人的事就要做到,如果做不到,还不如不答应。人与人、国家与国家之间都应如此。诚信是基础,连基础都没有,进一步发展的事就更不用提了。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且不提为祖国做出多么大多么大的贡献,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落实到点点滴滴中,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为了使祖国不断发展,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得加强对宪法的实施。这一点就要落实到相关政府、国家人员的身上了,实事求是地处理各类事件,公民呢则是要按照法律严格地要求自己、要求身边的人。
我相信,一个国家的发展光靠一个人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全体公民团结起来,万众一心,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齐头并进,终有一天祖国会变得更加繁荣富强,从一个人口大国转变成一个强国,我希望,这一天能够尽快来临,中国能变得更加强大!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精选篇4)
作为一名学生,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宪法,在高中我们就学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其次,我们还要了解宪法的历程,了解她的辛酸与不易。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184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从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到现行的宪法,无数人的贡献,无数人的期盼,带给中国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上翻天覆地的变革。
如今,在我们这个法制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我们生长在法制社会,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从小处说,我们放眼看去,我们能幸福快乐的生活是因为我们有若干法律法规的保护。从大处说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的确,宪法意义重大,但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道路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宪法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但不容否认的是,一段时间以来,在保证宪法实施方面,我们的不足也很明显。宪法高高在上,成为纯粹的政治宣言;一些地方政府屡屡出台立法性红头文件,违宪现象频发;人民群众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样的大背景下,举办学宪法讲宪法的活动更像是一项人心工程。通过一种常在性的典礼和仪式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让尊重宪法成为社会信仰,这对于我们不断提高宪法的影响力和实施水平,意义重大。
宪法很薄,也很沉。宪法精神的内在价值是以人为本,而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以人为本。我们需要做的正是去弘扬宪法以人为本的这种精神,让宪法之光普照四方,切实地保障每一个农民工、每一个劳动者、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建设一个法制的和谐社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我与宪法”主题征文(精选篇5)
“生活处处皆宪法”。可见,要在社会上编成一条光彩夺目的和平项链,法律的剔透珠子必不可少。
每个人都与法律有缘,只不过世事如棋,人海茫茫,遇见它或早或迟。
那天清晨,天色微亮,丝丝缕缕的阳光软绵绵地洒向世间万物。恰恰在这个早晨,正要送我去上学的妈妈在倒车时无意碰到了坐在门口晒太阳的一位老人,老人坐的椅子向后倾了倾。定睛一看,这可是小区里出了名的“锱铢必较”的活宝————霎时间,我们头上阴云密布,震风凌雨顿时如银河倒泻般全冲了下来。苍天!看样子这事不大可能一天两天就画上句号。果不其然,放学回到家,家人一张张脸上多少都有了愁容。木已成舟,何必对木材念念不忘;逆水行舟,有时候倒不如顺水推舟。我走进房间,人坐在书堆里,魂魄却还在客厅游荡。断断续续的话像从一台不太灵光的收音机里播出来的一样。哦,是这样。现在大家主要担心的,还属老婆婆的身体:万一说个这里疼那里酸的,谁知道是真是假?她身体本就不太好,活脱脱一个“药罐子”,各种“药材”应有尽有。再者,嘴是她的,只听命于她。
第二次“偷听”,大家似乎换了一个话题————该怎么赔?妈妈等“国师”你一言我一句,不断出着主意,一个又一个,几乎撑满屋子。我用笔敲着头,就像在敲木鱼一样,无奈脑中空空如也,白得像张纸一样。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维持多久,没错,外婆让我写作业去。作为家庭成员的一份子,我怎能“临阵退缩”?结果是肯定的,面对诸多拥有三寸不烂之舌的诸葛亮,损兵折将的我败下来,灰头土脸地被打进了老窝......
星期六早,公认的敌方竟趁人之危,在我们与周公约会时来了个出其不意。面对登门造访的敌人,妈妈起先保持着理智与镇静,但在嘴巴打了几个回合之后,嚼烂舌根的她终于在“要求送到医院检查”的闪亮大旗下原形毕露:“阿姨啊!现在才七点!我要睡觉!”不用亲眼去见证,我就能料到,妈妈那时扭曲的脸,肯定能和爱德华。蒙克的《呐喊》媲美。其实老婆婆昨天已经来敲过一次门了。就这样,精神严重分裂的老妈在门口和老婆婆吵上了。本来河东狮吼杀伤力就很大,再乘个二,哎呀,这效果,只得是天下无双!此时的我,真的是体会到了什么才是噪音。不对,妈妈昨天好像写了一张字条来着,上面明明写了“再出现任何不适,与我方无关”的啊?不对,怎么感觉老婆婆在敲诈呢。我一个鲤鱼打挺,直迳跳下了床“犯敲诈勒索罪的,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得意洋洋地把手机递给老妈,她接过看了看,眼神似乎变了。
反正从那天期,老婆婆再没来找我们,这件事也渐渐被风尘掩埋。
至少,我也出了一份力,不是吗。
如果这世上没有法律,社会会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