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活着》的读后感350字
“活着”这两个字眼对常人来说平凡得很,但是对于《活着》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富贵”而言,却意义深刻,《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一年级《活着》的读后感350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一年级《活着》的读后感350字精选篇1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j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x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一年级《活着》的读后感350字精选篇2
暑假里,我读了《活着》这本书,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活着的意义……
正如作者所说:“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旧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想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在这部作品中,富贵因为好赌,输光了家产,却侥幸逃脱土改枪毙地主一难;老医生被打成了反革命,结果医院没人会治疗;春生参加了革命,最后却被右派分子害死……冥冥当中,这似乎都是命中注定。
正如中国的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时虽然受到损失,也许反而因此能得到好处。将这句话反过来理解,也是一个深刻的道理。
余华给主人公福贵的人生苦难找到了的缓解之路——忍耐!这就使得这部作品的叙述都因这种宽阔的忍耐而变得沉郁、悲痛而坚定。
没有血泪的控诉、没有撕心裂肺的尖叫。甚至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苦难中磨炼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含着一切。不论多大的苦难降临,福贵都把它化解在无边的忍耐中,最终达到与孤单生活相依为命的地步。
“忍耐”是一种柔韧的品质,时刻保卫内心免遭苦难这种生活暴力的破坏。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也就是说,恒久的忍耐可产生爱。福贵就是这样的,他无法改变贫困、苦难、死亡的内部规则,于是用坚忍、平和的心境去注视人生,用自己特有的幽默、乐观战胜岁月,进入一种淡泊宁静的境地。然而苦难真的能像余华所写的那样,消失于幽默与乐观之中吗?我想,这也未必能够……
苦难作为一种遭遇,可以很快过去并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但对于福贵来说,苦难已经贯穿在了他的整个人生中,成为了他基本的存在状况,除非他死才能消失,但死亡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种苦难呢?
正如书后所说:“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一年级《活着》的读后感350字精选篇3
人应该怎样活着?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在暑假阅读了余华创作的《活着》,那质朴的语言和近乎光怪陆离的情节让我为之折服,使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如听惊雷,如沐春风。
小说的讲述扣人心弦,让人为之动容。全文以作者与一位名叫富贵的老人的聊天展开,当作者和老人见面时,这位老人早已年近八旬,夕阳的余晖照在老人黝黑的脸上,似乎每一条皱纹都充满着沧桑与故事,他将自己的过去向作者娓娓道来。老人年轻时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生命本该大富大贵,然而他却不思进取,凭着父母辛苦打拼来的财产肆意挥霍,俨然是因为执挎子弟,并且在不久之后输光了家中的所有财产。他父亲在死前为他做了最后一件事;把祖屋和地契卖了,替他还债。终于,福贵在无尽的忏悔中彻底醒悟了,他开始尝试着做农活,虽然一家人的生活饥寒交迫,但也非常踏实。
千万不要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作者以如此平淡的结尾收场,那他就不是余华了。或许是年老的缘故吧,福贵的母亲因经受不住苦难的折磨,在与命运的抗争中撒手人寰;紧接着,他的妻子也得了软骨病,追随他的母亲去了天堂;而他的儿子则在唯他人输血时因失血过多而死亡;女儿在生下一个男孩“苦根”后,便一睡不醒。看到这里,我真的很无奈,很痛惜,而福贵却仍然在与狰狞大笑的命运抗争着,从未放弃。但是死神并未眷顾他,反而令他家唯一的血脉苦根在吃东西时噎死了。
整本书以戏剧性的一幕收尾了,只留下读者仍在原地呆呆地站着,回想刚刚所受的心灵洗礼,内心不尽感慨万千。“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作者如是说道,是的,是一本充满血和泪的书,通过中国农民的生活去告诉人们只要用自己的勇气和活着的决心来承受巨大的苦难,一切都会迎刃而解,就像“千钧一发”,用一根头发承受三万斤的重量也不会断。其实,绝望是不存在的,我本不信,但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说确实如此。
福贵的生活方式值得我们学习,时间的漫长与短暂,时间的动荡与宁静,在他的一生中非常明显地体现着,但他用学会了适应。也许,他的一生悲苦地让人感到窄若手掌,可是他的一生却又十分顽强,宽若大地。这是个矛盾的问题,福贵在命运面前看似弱不禁风,实则顽强抵抗,用苦难安慰疲惫至极的心灵。
一年级《活着》的读后感350字精选篇4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财富,比金钱还重要的财富。一个人富贵,他想维持富贵,一个人贫穷,他在抱怨贫穷,但没有一个人会把这些和活着联系在一起,因为活着跟它们不在一个地位上,活着最重要。
一年级《活着》的读后感350字精选篇5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十年动乱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动乱、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