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观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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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我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那么大家在看完今年的国家安全教育课之后都有哪些心得感想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最新2021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观后感作文,欢迎大家查阅!
2021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观后感范文1
通过这次的国家安全教育课,我认识到在现在我们应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我们更要意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都是主角!这堂宣传课结合了目前发生于世界范围内的新冠疫情,中国在防疫面前做得非常棒,同时在积极援助其他国家抗疫面前也充分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我们注意到民众在公共安全事件面前绝不仅仅是被动的、被保护的对象,同时他们也是积极应对公共安全事件的主体。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法制建设、强化政府职能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媒体与互联网管理制度、强化专家的科学精神与职业素养、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提升公民应对疫情灾情素质、切实把”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注重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外溢风险及其应对政策措施。
面对疫情,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可以做好日常的自我与家庭预防、利用假期丰富自我,做好心理调控、提升信息辨识能力、不传谣不造谣。大学生们创新前行,在积极对社会做贡献中,将实现自身的韧性增强和境界升华。
2021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观后感范文2
既重视外部安全,又重视内部安全;既重视国土安全,又重视国民安全;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既重视发展问题,又重视安全问题;既重视自身安全,又重视共同安全。这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每一位公民,都应熟悉和把握这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深刻,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践行“国家安全法”,自觉成为国家安全法的模范遵守者和持久守望者。
2000多年前,古人左丘明就警醒世人:“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面对“国家安全法”这样一部事关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大法,每一个公民都应知法、学法、懂法、守法。去年7月1日,全国人大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我们不仅要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一天参与、体会、感受国家安全这一高大上的主题,更要将国家安全与个人安全、家庭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防灾减灾安全等等紧密结合起来,使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每一天的记忆与实践。
2021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观后感范文3
走在大街上,听到的是欢快的笑声;走在道路上,看到的是飞驰的车子;走在乡间小道上,闻到的是淡淡的花香······一切都是这么的美好,这都是来源于好的国防。
国防的目的就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维护国家的安全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它直接关系到了国家的安全民族的尊严社会的发展。
08年的奥运会大家还没有忘记吧,那个女孩更是让我们铭记于心啊。08年4月7日巴黎火炬传递,她是第三棒。那天她早早坐着轮椅,拿着火炬,静静等候在火炬交接点。
就在那一刻,意外发生了:一个分子冲破重重阻拦来到金晶面前,企图从她手上将火炬抢走。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场面,但她的第一反应是将火炬藏入怀中。一位在现场的法国留学生后来这样描述:“那位姑娘把后背留给了敌人,敌人打她,拉她的手,但她就是把火炬死死保护住。”最终,敌人被警察制服并带走,她的下巴却被抓破了,但她坚毅地抬起头,举起了手中的火炬。
这个女孩就是金晶,她用生命护住了火炬,她是多么地坚毅,她的爱国大家都看得见,她是我们的模范,是我们的骄傲!
但是爱国不一定就要像她那样为国献出生命,其实很多小事也是爱国。
08年的5.12大地震,在一片废墟堆下面是一具具血肉含糊的尸体,看到这样的场景,大家不免都会流泪心痛。有一位大学生她身上惟独20元,看到同胞们受苦,她想都没想就把这20元钱捐了出去。这难道不是爱国吗?
其实我们身边有很多小事都可以体现爱国,我们可以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共同捍卫我们的祖国吧!
2021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观后感范文4
说起三防大家肯定会说这离我们很遥远,但事实上却不 是如此,其实三防就在 我们的身边,它们与我们有着密切的关系。国防·民防·人防,国防是指一个国家保护及扩大自身利益,防止遭受侵害的武力手段;人防和民防其实就是指人民防空,人民防空即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防御敌人空中突击 消除空袭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所以三防是关系到我们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与我们息息相关。
近年来我国的三防取得了 相当大的成就,随着[国防教育法]和[人民防空法]的颁布,我国国防和人防建设真正步入法制化轨道,全国各地掀起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热潮,我国各地还建造了 “国防·人防宣传教育基地”,让人们可以学习到空袭和自然灾害发生后的防护知识及必备的安全逃生和自救互救技能,以便今后一遇有 突发情况时能够妥善应付,把损失降到最低。所以说人防教育也是很重要的,惟独全民一起努力,一起加油,才干使我们的三防更加完善。但还是存在 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去努力。
几十年来,虽然我们在 三防上取得了 一定的成就,但由于法规不 健全等的一些问题,影响了 三防建设的正常运行,但国家很快做出了 补全,并争取做到疏而不漏,尽全力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利益。很快颁布了 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 三防的法律体系,始终把人民的利益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要增强国防意识,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一起将三防做到最好,最完善!
就让我们全民一起行动吧!
2021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观后感范文5
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法律的形式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国家安全法作出的一项重大规定,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新形势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心愿。
一、以立法形式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不怕千日无患,就怕一日不防。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物质和精神生活都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但是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并未因此而同步提高,一些领导干部对国家安全风险挑战认识不足,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不容乐观。有的群众和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忘记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忘记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要求,支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识不强,甚至有所淡薄和退步。因此,国家安全立法必须要有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的举措,唤起人们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基于以上考虑,国家安全法在第十一条中规定了全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并在第六章细化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在国家安全法起草之初,一些意见提出,国家要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就要为全民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提供一个大众化、社会化的载体。依法确立一个每年都能让全体公民共同接受国家安全教育的日期,通过定期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提升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教育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时刻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整体合力。根据这一意见,国家安全法起草之初,就将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想写进了起草大纲第一稿中,并一直保留到法律出台,始终得到了各方面的认可。需要说明的是,2014年12月全国人大会初次审议和2015年4月二次审议时,这一规定是放在国家安全法第五章最后一条关于宣传教育保障的第二款。在审议过程中,有些会组成人员提出,从国防教育法等法律对纪念日、活动日的规定看,一般都在总则中规定,为了突出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的重要意义,应当将其提前至总则中规定。这一意见得到了采纳,2015年6月的三次审议稿,将这一规定提前至总则,并单列一条。
以立法的形式设立国家安全教育日,体现了其重要性、权威性,也符合立法惯例。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确定或者设立的主体、程序和方式,我国宪法和法律没有规定。2001年6月18日,中办、国办联合发出《关于节日、纪念日、活动日设立程序的通知》(厅字〔2001〕16号),提出:设立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全国性节日、纪念日、活动日,由全国人大会或者国务院决定。实践中,由全国人大会直接设立全国性的节日、纪念日、活动日,有四种方式:一是以法律规定的方式设立。如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全国助残日,并规定具体日期为每年5月的第三个星期日。2012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设立了老年节,并规定具体日期为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二是先以法律规定的方式设立,然后根据法律规定就具体日期再作出决定。如全民国防教育日,先是在2001年4月通过的国防教育法中作出规定,后又在同年8月由全国人大会作出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明确了国防教育日的具体日期。三是以决议的方式设立。如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规定每年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四是以决定的方式设立,如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两个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法以法律形式确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且明确了具体日期,使得这个活动日更具权威性和严肃性,也体现了维护国家安全对于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性。
二、为什么要选择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日期选择,大家的认识也十分统一。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在这次会议上,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安委主席同志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为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立了重要遵循。这是我国国家安全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4月15日,是一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因此将其确立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后每年这个时间都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时刻不忘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
国家安全法起草之初,也曾有意见提出,日本策动“九一八事变”,发动局部侵华战争,这是中国的国耻日,应当让中国人民牢记,把国家安全教育日定在9月18日,有更深刻的。另外,全国人大会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规定全民国防教育日是“9月第三个星期六”,从实践情况看,基本是在9月18日前后,也可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全民国防教育日“合二为一”,都设定在9月18日。
这一意见没有得到采纳,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国家安全的定义的角度看,不宜将两个教育日“合二为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家安全”成为国际政治中一个常用的概念。最初,国家安全概念主要涉及国家的军事、政治和外交斗争。传统的安全观注重国家面临的军事威胁及威胁国际安全的军事因素,把军事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核心。后来,国家安全又扩展到非传统安全领域,包括诸如经济安全、金融安全、信息安全、能源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反恐、防扩散、打击跨国犯罪等领域的安全问题。我国国家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的界定,是总体国家安全观语境下的“大安全”概念。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国家安全法着重规定了维护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资源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信息网络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新型领域安全和海外利益等多个方面国家安全任务,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的方方面面,而且国家安全不限于列举出来的安全领域,只要涉及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利益,都应纳入国家安全范畴。而军事安全,只是国家安全领域一个非常重要的领域,设立国防教育日的目的是,唤起人们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夯实全体公民随时准备抵御战争的思想防线。
二是从日期确定的科学性和教育效果看,也不宜将两个教育日“合二为一”。在确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具体日期过程中,我们专门检索了各种假日、纪念日、活动日的分布,发现9月是纪念日、活动日比较多的一个月,包括抗战胜利纪念日(9月3日)、《辛丑条约》签订日也称国耻日(9月7日)、教师节(9月10日)、中秋节、九一八纪念日(9月18日)、烈士纪念日(9月30日)等。如果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确定在9月份,与其他几个纪念日靠得太近,也易冲淡教育效果。
国家安全法不仅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还明确规定了宣传教育活动如何开展,即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因此,我们要按照国家安全法的规定,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把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汇聚强大社会正能量,动员各方力量,构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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