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寻常路命题作文
不走寻常路命题作文(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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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走寻常路命题作文篇1
中国不走寻常路,改革开放42年,实现了经济腾飞;三次参加高考的马云不走寻常路,放弃大学教师的铁饭碗选择下海,终于打造出了一个震撼世界的阿里巴巴王国……
不寻常的路也有它自己独有的魅力!早在三国时期,蜀中大臣诸葛亮就完成了一件突破前人的历史性任务。按周瑜的说法,三日之内若想取得十万支箭,谈何容易。而诸葛却不慌不忙,在鲁肃府中吃喝三日,全无危机意识,因为他早就为自己另辟蹊径,当夜就向曹丞相“借”了十万支箭。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生活,“带月荷锄归”的美丽的月色……世人都生活在“暖风熏人”的黑暗官场,整日都戴着假面具活着,而你--陶渊明却选择了截然不同的生活,不为五斗五而折腰,专心地“种豆南山”,鄙弃官场的腐败,享受自然带给自己的悠闲生活。不走寻常路,是一个诗人追求自由生活的向往。
2010年底被TF家族挖掘成为练习生,一年后其他练习生陆续退出,只有王俊凯坚持了下来,TF家族因此得以存续。2012年2月翻唱《囚鸟》被搜狐、优酷等网站首页推荐走进大众视野、9月翻唱《我的歌声里》积累了人气。《树读》是TFBOYS组合队长王俊凯于2016年8月12日发布的原创歌曲,这首歌是王俊凯首次尝试作曲的歌曲,将和缓的旋律似故事一般娓娓道来,读出了一棵树的悲喜与愿望,让人看到一个更加成熟的王俊凯。在歌曲创作过程中,王俊凯不仅参与了整首词的构思和创作,并且和各位音乐界前辈对这首歌进行了多次讨论推敲才最终成型。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自己作曲,完成了人生中第一次创作。这首歌展示了王俊凯作为一名歌手具备的才华,而他也努力地朝着有态度和思想的音乐人的方向前进。正是由于王俊凯的不寻常路,才有了今天的辉煌成就。
树枝般的钢网,编织成一个满载梦想的鸟巢,美轮美奂,鸟巢,这一座独特的标志性建筑,给来自五洲四海的人们留下了与众不同、永不磨灭的形象。一颗晶莹的水滴,在阳光下,闪着梦幻般的光泽,晶莹通透,别具一格的水立方,以她柔美的风格,吸引了世人的目光。如中国折扇般造型的国家大剧院,如一架古琴横亘在月湖之畔的琴台大剧院……不走寻常路,彰显的是独树一帜的美。不走寻常路,并不是一味地标新立异,特立独行,而是告诉人们要大胆创新,另辟蹊径,奏出不同寻常的旋律。
不走寻常路,是一种态度,一份睿智。让我们用创新换来魅力,换来超越,换来成功;不走寻常路是一种大智慧,让我们在不寻常之路上走出成功、走出精彩、走出一鸣惊人。
不走寻常路命题作文篇2
如果给你一把刀,一个苹果,相信大多数人会选择从苹果头往苹果底纵切。但是是否有人想过横切苹果呢?
事实上,苹果横切之后,它的切面会成为另一种奇妙的图案,因此便会成为了菜肴的装饰。这就是一种不走寻常路在生活中简单而富有哲理的例子。
人生之路很漫长,也很崎岖,岔路纵横交错。其中最宽阔、最平坦的便是人们常走的最多的寻常路,而所谓”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不寻常的小路,它们虽然蜿蜒崎岖,但也因此让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景色。
不走寻常路是思维的革新。犹太人也许是世界上最聪明的民族吧!他们对很多事情都有他们独特的看法。如果你身上有一大笔的财富——金银珠宝,你想找人为你保管,那你势必要支付高昂的保管费,而这看起来不太划算。聪明的犹太人便想到了一个特别的办法,他们先到银行的借贷部门贷款一美元。贷款就得用东西来抵押,于是犹太人就把所有的财富拿去做抵押,就这样,他们只要付一美元的利息,而银行就得为他保管这些金银珠宝。这就是革新思维带给我们的好处。
不走寻常路是个性的体现。不走寻常路的人顾名思义是不会循着别人的足印去走,而是自己另辟行径。就像邓小平当初发出改革开放的号令,让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就是个性。就像海尔公司,它本身就是青岛冰箱总厂,在濒临倒闭的境况下,张瑞敏不走寻常的市场道路,而是将市场扩大到外面,扩大了生产量,从而挽救了公司。这也是个性。不走寻常路,让他们都充分的展现了自我才能,体现了自己的个性。
不走寻常路是内心的觉醒。我们的一生会遇到很多的十字路口,抉择是件很困难的事,而不走寻常路往往会走出一种不同寻常的人生。因此,在人生路上,不走寻常路,是发自内心的觉醒。有些人就是这样,为了尝试,不顾一切地寻找属于自己的路——不寻常的路,最终留名青史。没有经受磨难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不曾走过不寻常路的人生是遗憾的。
一个渴望成功的人就需要面对永无止境的选择,然后在这些选择中挑出一条不寻常的路。我们不能贪图一时的舒坦而退却,也不该因自己的平凡而低头,我们要不走寻常路,去开创一个不寻常的人生境界。
不走寻常路命题作文篇3
是必经的路程吗?当风的追寻,不固于境,点亮了一方清明;当叶的零落,不随于情,交融了万点风景。大千世界,众生芸芸,都在这片坚实的士地,却活出不同的人生。时间的大浪早已淘尽当年或叱咤官场的权臣或蟾宫折桂的学子,却沉淀下真正金子般的人物。不寻常者,敢于走不寻常的路,为后世树起高风。
庄子不走寻常路。当别人都戴纶巾,持羽扇、争锋站在楚王座下,痛拍栏杆,恨不得把胸中沟壑一吐为快时,他却破衣敝屣,淡然处于渭水边,独钓一尾上钩的鱼;当别人都将自己比作一轮普照万物的太阳时,他却指着衔泥而行的乌龟,对着身后的楚官淡谈的说:"往矣,吾将曳尾于涂"。即使在如今,我们高吟"圣人无功,至人无名"时,他早已化古,乘着那鲲化的大鹏,逍遥一游,"扶摇而上九万里"。庄子之身役,留下的却是一丰碑,他不从众,也不走寻常路,使人难以望其项背,也难以攀越高峰,成为了永恒的精神高标。
李叔同不走寻常路。当别人都在锦衣玉食,坐享家财万贯,犹嫌生命苦短,人生百味难领个中滋味时,他却心记"人生犹似西山日,富贵终似草上霜”。超脱于尘世之外,独守心中的芳华与恬淡;当别人在那动荡岁月委曲求全,为求自保逆来顺受,在不平等制度下惶惶度日时,他却散尽家财,归依佛门"狂来轻世界,醉里得真知",访绿水青山,悟心中的佛。即使在如今,我们想起蓝田之玉、苎罗之纱,吟"一花一叶,孤芳致洁"时,他早已成就慧业,独立于红尘之外。他不从众,也不走寻常路,让人仰之弥高,敬之愈深,成为永恒的一轮明月。
然则,还有一类人,他们同样不走寻常路。当海尔的张瑞敏砸毁了劣质的70多台冰箱时,三鹿的奶粉却添加有害物质,使多少本应绚烂绽放的花骨朵开始失去光彩?从而家庭中欢笑不再;当勇士们在人们危难时,八方支援,众志一心,谱写大爱时,也有人对于落难者视而不见,甚至于帮助就在举手之间也冷漠如斯。这种不寻常若成了寻常,那将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悲哀。同样的不从众,但心中无准则,便走上了歧途。谨守心中的道德是能坚持高歌在不寻常路途的指明灯。
一片树林中分出两条路,一条通往了密林深处,少有人迹;一条芳草萋萋,幽静美丽,选择了不同的路,就决定了一生的道路。"鱼游乐深池,鸟栖欲高枝"世之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要敢于走不寻常的路。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不寻常在心中。
不走寻常路命题作文篇4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她是一朵成功的花,但人们只惊羡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雪雨。
她不是在春天开放的百合花,不是在夏天开放的栀子花,不是在秋天开放的野菊花,也不是在冬天开放的雪莲花。她从来不与百花争奇斗艳,也不与百花攀比。她有自己独特的魅力,有自己独特的芳香。
从古至今,有无数诗人和作家赞美她,有无数人为之倾倒,为之沉醉。我喜欢她,只是因为王冕的“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虽然我没有见过她,但我可以闻到他那“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的扑鼻香气,也可以看到她那“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的姿态和她那“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的面孔。
是的,她就是梅花,梅花就是那朵成功的花。为什么说她是一朵成功的花呢?那是因为她通过了大自然的考验。虽然她经历了寒风的袭击,但她依然挺拔;虽然大雪覆盖了她,但雪化之后,依旧是那张满脸笑容的面孔,而且馨香如故。
梅花成功的背后有着令人心酸的故事,她的故事家喻户晓,传遍了大江南北。当大雪和寒风来临时,她告诉自己:要坚持,不能倒下去。她曾经有无数次差点儿昏迷不醒,但她凭借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她为了成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走了一条常人不敢走的路。
因为梅花不走寻常路,所以才铸就了今天的成功;因为梅花不走寻常路,所以才成就了今天的辉煌。梅花永远不走寻常路。
不走寻常路命题作文篇5
他从出生,就注定着不能平凡。
他笨拙的身子轻轻一颤,手中的水墨聚头扇顺势“啪”地展开,然后双脚又稳稳地落回了地面。他高高撅起的嘴唇随脸颊的而轻微颤动,含着一丝轻蔑又愚蠢的笑容,好似他将全部的骄傲都置于了人人可见的地方——他臃肿的下巴,那目空一切的眼神不屑于落到任何一个人身上。他的身后,两名小厮乌绿色的头发衬得他的下巴愈发白得碍眼。
此时正是集市最为热闹的时候,这样的时间也好方便向众人显示他的不凡。他忽然停下了脚步,仿佛听到了什么极为可笑的声音,面部扭作一团,傲慢地抬腿踢了踢眼前那扇破旧的门扉,此时他的下巴已昂得不能再高,侮辱性的词句从口腔中一个音一个音地蹦出来,他那张狂的、令人厌恶的笑声尖锐地响起,所有人都听得那样清楚。
“读书?就他那榆木脑子还想中举?”他弯下腰,抽搐地笑起来。一旁的小厮嘴唇一张一合,附和着他的话语。他狠狠踢踹着那扇摇摇欲坠的破门,像是从中感受到了莫大的乐趣,一直到屋内不再传出任何读书声,他才缓缓放下那只黑色长靴,任由小厮为他擦拭着上面沾染的尘土。
他在这镇子里是出了名的傲慢,听说他在京城里有个表亲,要谋得个一官半职做做并非难事,这样他就无需再认真苦读死书,这样的殊荣让他整日满面红光,好似他就是一群傻瓜中的通透者,不必像他们一样愚蠢地周而复始地做同样一件无趣的事,却又能获得更为令人满意的效果。
他看着汇编成卷的文章,不禁惊喜地连连点头。而那上头的好词佳句,不知是出自谁手。他目不转睛的盯着那白纸黑字,朝廷于他来说是最为舒适的去处。他像是能透过这堆废纸瞥见自己大好的未来似的,他紧紧捧住废纸,用最响亮、最尖锐的声音大笑起来,而后摆出了一副比从前更为嚣张的姿态来。
不知是多少年,他早已在京城中活出了他所谓的精彩漂亮,而那日躲在那扇破旧门扉后面读书的人,不知背着破布行囊去了京城几次,又回了几次。
于是他就成了同龄人中的一个特例,这是令他引以为豪的经历,他将所有人对他嫉妒的、厌恶的眼光,都看作一种艳羡,他享受其中。
他的确算得上是不走寻常路,却又抵达了寻常人梦寐以求的终点。他又算不上是走了不寻常的路,因为在那样的年代,或者这样的年代,又有多少个相似的“他”。
不走寻常路命题作文篇6
很小就听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我对这句话有种特别的感觉,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出来。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一直促使我向前,让我走得很远很远……我执着的认为不走寻常路是不平凡的,是一种乐趣,同时我也敬佩那些不走寻常路的人,他们在我心中是那么高大。
鲁迅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写照。他原本学的是医学,看到社会上腐败的现象,他坚决放下手中的手术刀而拿起笔杆子。他立志用写作来唤醒国人的良知,来鼓舞我们奋起反抗,不要像奴隶一样被人踩在脚下。谁的心中不向往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环境影响人的成长,但它并不排斥意志的自由体现。但是在那个黑暗的社会,没有人觉醒,他们生活在封建社会中已经有几千年,他们骨子中已经中毒太深了。他们自以为自己就应该生活在社会的低端,没有幸福的生活,只能一味的服从,永远没有出头之日。鲁迅发表了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来反抗封建专制,他参加领导五四运动来唤醒人民群众,他主张马克思主义来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
我敬佩鲁迅,敬佩他的弃医从文,不走寻常路。
钱学森待在美国20年,他一美元的保险金也没有存过。当他知道新中国成立时,归心似箭,想要投入祖国的怀抱。美国用地位、金钱、名誉挽留他,可他不为所动,始终抱着一颗回国的心,身在美国,心却早已越过那无边无际的大西洋飞向中国。美国见挽留不住他,便派特务监视他的一举一动,还让军方无理地吊销了他参与机密研究工作的证件。面对美国的威胁,他没有妥协,反而更加加剧了他的决心。最终他在1955年,踏上了回国的历程,为中国的研究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果是别人的话,我想他不会向钱学森一样,他会接受美国的邀请,在那里享受那种优待。
我敬佩钱学森,敬佩他的不慕名利,不走寻常路。
李小双是一名国家队的自由体操运动员。他的体型并不理想,且力量也不足,而美和力是选拔体操苗子的基本条件。他曾经被拒之门外,可他并没有灰心,迎难而上。在希望与失望的决斗中,用勇气与坚决的双手紧握着梦想,他用自己的优势来弥补自己的先天不足,经过了刻苦的训练,最终证明了自己,成为了国家队的一员。如果我是李小双的话,我根本不会去想到参加国家体育队,我只会生活在平凡的生活里,过着平淡的生活。李小双他向我进一步理解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这句话的含义。
我敬佩李小双,敬佩他的迎难而上,不走寻常路。
通往成功的路只有一条,而路上充满了荆棘,只要勇敢的踏过去,即使受伤也无所谓,你的目的是到达成功的彼岸。不走寻常路,走出属于自己的路,创造出自己的精彩,活出自我。
不走寻常路命题作文篇7
鲁迅有一句名言: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有的人曾走过不寻常的路。如今也变得寻常了。不寻常的路前也许有一片大湖,也许有一片荆棘,也许有一片沼泽,但是只要你勇敢地穿过,一条平坦宽阔的路就会展现在你的面前。不寻常的路,所带来的事物会让人回味无穷。而寻常的路,当你走过后就会忘记。
草船借箭的故事人们耳熟能详,按照瑜的说法,3日内造10万支箭,那是天方夜谭,谈何容易,就算所有材料准备完毕,也很难完成。而诸葛亮却计上心头,神机妙算,在鲁肃府上吃喝了三天三夜,全无为自己立下军令状的危机意识,因为他用了一种不寻常的方法,弄了10万支箭,他巧妙地避开了一条寻常的路。
海伦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的一个小城镇,她一岁多的时候被疾病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她的眼睛看不到,她的耳朵也听不到,到了后来,她连话也说不出了。她在黑暗中摸索着长大。七岁时,家人为他请来一位家庭教师,也是影响他一生的导师安妮-沙利文,在教师的辛苦指导下,她用手触摸学会了手语,摸着点字卡学会了阅读,后来,用手摸别人的嘴唇,终于学会了说话。她就在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中,自强不息,用顽强的力量来学习知识,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作家,她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海伦·凯勒。
成功是一条路,如果我们走不寻常的路,那么成功之路就会变得越发精彩。
不走寻常路命题作文篇8
“加油,加油,就快到顶了!”远远望去,在敦煌鸣沙山的半山腰上,匍匐着一个小身影缓缓地向山上移动着。
鸣沙山就是我这次大西北之旅的其中一个目的地。此时正是傍晚,太阳刚朝着沙漠底端前进。漫无边际的黄沙衬托着火红的太阳,所谓“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就是这番壮丽的景象吧。
看着这番景象,我心里有了一个念头:我要在太阳下山前爬上沙丘,并且不走木梯!我和爸爸同时向山顶前进,但爸爸走的是木梯。
一开始,我用双脚支撑着身子,大步流星地向上跑着。但越往上,我越觉得身体沉重,后来膝盖受不住了,干脆四肢落下,匍匐前进,举头一望,爸爸早已在前面不见了身影,沙丘后的太阳也只剩下半边脸了。
一步、一步,再一步,我知道了这不是轻轻松松就能完成的事,因为在沙子中每走一步,不仅会陷下去,还会往下滑一段,这样就大大减缓了我的速度。
我再次抬头望了望,太阳依旧红得灿烂,在我前方笑着:“瞧,你那速度,还想跟我比快,笑话!”我不服输,不愿意看着自己就这么放弃了,就这么输给了对手——太阳。于是一咬牙,手脚并用地向前狂奔,追赶着太阳。
右手右脚向前,左手左脚向前,我就这样像马儿一样走着侧对步向上攀登着。随着一声声“呼哧,呼哧”的喘气声,我离山顶越来越近了,太阳也失去了夺目的亮光,只剩下小半边脸了。
西北风肆虐地刮着,使得那些黄沙不得不飘上天空阻碍着我前行。我见势不妙,便坐下取出口罩,戴上后继续前进。我一边数着脚步,一边为自已打气加油。西北风在前面劝阻我:“别爬了,放弃吧,你是不可能跑赢太阳的!”我没有相信它,继续匍匐着向前爬行。
终于,我站起来,用右脚踏上了山顶,回头一望,看着太阳的最后一道霞光落下,消失在茫茫的沙漠中,心里有了一种成就感,我成功了!
这一个登山的过程就好比一条漫长的人生之路,在这条路上,许多人会劝你放弃,你又会和许多人比赛,但不管是成功还是失败,只要你坚持下去了,总会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