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篮球的初中满分作文

志鹏 1172分享

  你是否会为一个球星进球而在电视面前兴奋地手舞足蹈。你是否会为锻炼投篮,顶着烈日,一个人不断地投篮?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篮球的优秀文章,衷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我的篮球恋

  期待了许久的篮球赛终于来临了,我那颗雀跃的心直向篮球场飞奔。其实,这并不是什么篮球大赛,只是我们班与兄弟班的一场友谊赛。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很失望,这样一场篮球赛,有什么好期许的,如果是校队的话,那还差不多!

  我知道他们的球技没有校队那么精湛,更不用说和NBA的相比了,但我依旧充满期待,我期待的并非他们打球时的酷姿,也非他们过人的俊貌,更不是他们比赛的结果;我期待的,是那颗球,那颗在他们手中不断移动的篮球。全场中,我的眼睛只追随着那颗球,以及偶尔从眼角闪过的那一抹身影。球与他的身影,便是我的视线在全场的追逐。

  其实,在我未踏入高中生活门槛前,我并不喜欢篮球。在我看来,打篮球的人,是很粗鲁的,一激动,脏话连篇,输了球,也还是脏话连篇,所以我不喜欢篮球,因为我以为是篮球,才让他们出口成“脏”的。但,这并不是唯一的一个原因,我害怕看到血,更怕闻到血的腥味。血,让我有种窒息的感觉,而在球场上,一抢球,一不小心,很快就有人受伤,擦破皮是小事,可骨折呢?我不明白当一个最爱篮球的人,因打篮球而受伤,听见医生告诉他,也许,你这辈子再也无法打球的时候,他是怎样的一种心情。也许那一刻他会恨篮球,是篮球让他失去了双腿,可是,敏感时期一过,他还是会因为无法打球而感到空虚,还是会时时刻刻地想念自己在球场的风姿。他,还是无法真正地痛恨篮球,即使那是让他失去双腿的罪魁祸首,所以,我不喜欢篮球,因为我以为是篮球,让充满朝气的少年变得颓废。

  是他,那个不时出现在球场的身影,让我喜欢上了篮球,甚至可以说,我爱上了篮球;让我知道,其实篮球很吸引人,否则不会有那么多的人把篮球当作自己生命的全部。我开始把篮球当作我最爱的书,细细地咀嚼,品味其中的甘甜。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对篮球的讨厌转变为对篮球的爱,只是在初次看见他打球的身影的那一刻,便深深地着迷了。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前所未有的篮球灵动的生命的气息,看到了人与篮球完美的结合,从那一刻起,我再也无法对篮球视而不见。我的身影,我的脚步,开始在篮球场上漫游,直到球场再也无法忽视我,直到把自己的痕迹深深地烙印在球场上。

  对篮球的爱,让我有种让心灵重生的念头。以前,总是不断地在雨帘里读着李清照的词,陆游的诗,学着体味他们那无奈的心境,学着体会社会的冷暖无情,尝试着咀嚼他们对爱情,对国事的种种感受,也许是有所感触吧,让我变得有些忧郁,没有年轻人该有的朝气,倒有了几分历史的沧桑味道。而篮球,让我看到,原来生活可以如此精彩,青春可以如此挥洒,生活可以如此的不平凡。也许是到了我走向新生活的时候了,也许,篮球就是我的守护神给我的一种指点:我该换种生活方式,该换种生活态度了。而他,也许就是我的守护神,也许是我的守护神派来指点我的人,谁也说不清,但我知道是他的出现,让我的心灵得以重生!

  重生后的生活,显得惬意多了,也让人得以松口气,肩上的担子也明显轻了。书,不再是我唯一的最爱了,虽然我还是那样地喜欢阅读。篮球与书并进,成了我的最爱之一。每当我心情郁闷时,我不再对着书发呆了,我会跑到有篮球的地方,当一名忠实的观众,看着别人挥洒青春的汗水,看着别人打球时那一脸满足的表情,仿佛篮球就是上帝送给他的最好的礼物。

  我的心在篮球的感染下,开始升温,剧烈地跳动着,跟随着篮球一弹一投有节奏的韵律畅游在篮球的国度里、、、、、、

  神奇的篮球

  这一天,马小忘正躺在床上呼呼睡着懒觉。忽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他从梦中惊醒。“小忘,小忘?都八点半了你怎么还不起床!你不参加篮球比赛了?”“啊?”马小忘腾地坐了起来,顿时睡意全无。今天九点他和于伟林要代表学校参加市里的小学篮球迪尼斯大赛,这样一件大事,他几乎忘到九霄云外了。

  马小忘迅速穿好衣服,给门外的于伟林开了门,说:“等一下,我马上就走。”一会儿,就见马小忘满脸窘样地从里屋钻了出来,“你----你先走吧----我的篮球不见了!”“哎,那你快点,我先走了。”于伟林无可奈何地说。马小忘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也不见球的踪影。可这次比赛规定让参赛选手自带篮球,以便取得更好成绩,这下可急坏了他。他忽然想起去问问也酷爱篮球运动的爷爷是否把球拿去用了。走到爷爷的书房,爷爷不在,却发现爷爷的书桌上有一个红色篮球。他来不及多想,抱起篮球,匆匆忙忙地跑出家门。

  来到比赛场地,还好比赛还没开始。比赛内容分三项进行:两米投篮、三米投篮和高空灌篮。每项可投三次,投中一球得两分。共有十名选手参加。

  这时比赛的哨声响起了。第一个出场的是天锦学校的王泽涛,也许是第一个出场比较紧张的缘故,他只投中了六个球。第二个出场的是他们学校被誉为“篮球王”的越勇涛,只见他屏息凝视,在全场同学的助威声中,连续头中八个球,只可惜最后一投,球在篮筐里转了两下又弹了出来,得了16分。接下来出场的其他七位同学没有再超过他的成绩的了。马小忘是最后一个出场的,由于篮球不是他平时用的,心里没底,所以他在地上连续拍了二十多下才出手。就在他出手的一瞬间,他看到球在空中划了一道美丽红色弧线,篮球空心入网。场下的同学喝彩声响成一片,马小忘越战越勇,九个球全部命中,得到了满分。“篮球王,篮球王!”同学门的喊声震耳欲聋。马小忘也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站在原地张着嘴一个劲地傻笑。

  走在回家的路上,马小忘还沉浸在被同学门簇拥着上台领奖的喜悦当中。突然,他脚底下一滑,整个人摔倒在马路中央,对面有辆车正急弛而来。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他觉得身下有个东西慢慢把他托向空中。随后他听到了汽车的刹车声。这时那个东西又把他放回地面,他定睛一看,“救命恩人”原来就是那个篮球。

  交警跑过来关切地询问马小忘的家庭住址并把他护送到家。一进门,爷爷迎了出来。交警叔叔就把刚才发生的一切告诉了爷爷。爷爷问马小忘:“你是不是把我书房里的那个篮球拿去比赛了?”马小忘回答说:“是啊!”爷爷对交警叔叔说:“这是我新近发明的为老年人锻炼身体用的篮球。因为我们大多数老年人骨质疏松,平时打球一不小心摔倒就容易骨折。所以我发明出了这个篮球,在遇到身体失去平衡时就能变成气垫充当保护作用。另外我们老年人体力也不比从前了,这个篮球还能提高命中率,增加我们打球的乐趣。”马小忘听得入迷了,对爷爷说:“长大了,我也要向您一样,发明出许多对人们有益的东西。”爷爷说:“你先别顾着说,明天把得到的奖品全部退回去,来一场‘真正的较量’!”马小忘坚定地说:“没问题,我要拿出我的真本事来,争当‘篮球王’!”交警叔叔和爷爷听了我的话后,脸上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

  篮球那些事

  我们这个小县城风靡篮球,以球技论人,搞得矮个子十分尴尬。但在我的周围,情况却截然相反:但凡主力、积极者,尽是小矮人,出尽了风头。这好比打鸣的公鸡抢在母鸡前面下蛋,只能让母鸡无奈。

  小马属于美男型的,那体格,很难让人联想到壮观的画面。可他就是因篮球而闻名,如同外宾提到大熊猫就想到中国,和这是一个道儿。

  小秦和小王至今未分出胜负,虽有过节,但一如中朝,矛盾是有,大方向总归是一条心。小秦素不张扬,小王却相当张狂。最近小王与小秦切磋球技,骨折后,再也不叫嚣了。

  还有小胡和我。我很难忍受小胡的怪腔怪调,却很喜欢与他一起打球。小胡很积极,永远冲在第一位,速度极快,因此受伤也极快。我呢,也只是给他们看中了身高,至今毫无特点更无建树。

  我们五个在一起打篮球是最不团结的。

  小马只要拿上球就只用中锋发球了,那厮得球必进,几率远大于国足。运球最稳,三分最准,假动作最多,忽悠人最狠。

  而小王总以为他是多么厉害的角色,球传给他,基本白搭。小王同时也是球场上最懒的一个人,慢慢吞吞,只会干嚎“中锋!中锋!球传这儿”,给人看了干着急。但仔细想想,他站的位置,总是最有利的。他如同二战中的意大利,占尽天时地利,却永远不能打胜仗。

  小秦很少得分,却与小马配合得出神入化。就此,还遭到小王的耻笑,“哈哈,光会传球”。他经常与小王开骂,却不生气,总是一副喜相。特别是那一运球就合不拢的嘴,着实令人好笑。

  小胡是五人中最积极的那个,到处都有他的身影,内外均沾,几乎成了FBI,无孔不入。我向小王与小马说过此人太乱了。马说,要支持积极的人。

  我一定是五人中最差的那个。失误一定有我,总是不知该把自己放在何处,经常让人无奈。“不懂战术不积极,不会传球顶个屁”这是小秦对我的评价。对他们而言,我是中国的非洲盟友,帮不上什么忙,总比没有强。

  其他阿猫阿狗我也不太关心,也不愿与他们打球,与他们玩,无非两种结果:要么打架,要么打群架。

  纵观这五人。小王太自我,小胡不懂战术,我毛都不懂,而小马与小秦会配合还遭人耻笑。但五人如五指,小马是最好的拇指,小秦是与拇指配合的食指,小王是给别人瞧的中指,我是几乎没用的无名指,小胡则是最灵活的小指。

  五指合力,必是铁拳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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