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传记的作文:我心中的朱自清
初次知道朱自清,是在他的一篇散文《背影》中,这篇文章的语言虽然平实,但却充满了亲人之间浓浓的爱,以及他对父亲的怀恋之情。也就是从这一篇文章中,我感受到了一种不一样的情怀。朱自清的文章,不需要过多的华丽语言,旨在生活中的小事中便能发现不一样的美。从这开始,我便慢慢开始了解他。记得初一时,我们学了朱自清的《春》,从他的笔下所流露出来的感情是很真实的,让人一看就能明白。
现在,我想简单分享一下我了解的朱自清。朱自清原名自华、号秋实,改名自清,字佩弦,1898年11月22日生于江苏东海。他的名字典出《楚辞·卜居》“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这是屈原被流放时请太子卜为自己占卦时说的话,意思是廉洁正直使自己保持清白。朱自清选“自清”作为自己的名字,其意是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不丧志,不同流合污,保持清白。他同时还取字“佩弦”。“佩弦”出自《韩非子·观行》“董安于之性缓,故佩弦以自急”,意为弓弦常紧张,性缓者佩弦以自警。
在1916年的时候,朱自清凭借优异的成绩成功的考入北京大学的预科班。在北大期间,他曾参加过五四运动,积极的为传播新思想而组织平民教育演讲团。接着不久后,他便开始了自己的创作之路,他的诗作开始是非常清楚明了的,很受广大人民的喜爱和拥戴。一年后,他修完课程后提前毕了业,回到了母校,就是今天的扬州中学教书,故他常自称“我是扬州人”。
朱自清随后参加了新文学运动,发起了新文学史上的第一个诗歌团体“中国新诗社”以及第一个诗歌杂志《诗》月刊等工作,为开拓新诗,他时常会睡得很晚,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在1923年的时候,他发表了一个抒情的长诗,《毁灭》,虽然我没有细细地品味过,但我也浏览过这首长诗,这首诗带给人了一种悲哀的情绪,使人比较的伤感,我查了资料,那时正好是“五四”运动落潮时期,在文章《信三通》中,有这样一句话“丢去玄言,专崇实际,这边是我所企图的生活”,而他,便是长诗《毁灭》的主旨,抒发了朱自清的内心的真实情感,也如同红学家俞伯平先生所说的那样“它是呻吟,也是口令,是怯者的,也是勇者的叫声”。
此后,在1924年的时候,他的诗和散文集《踪迹》出版,这篇文章写得有喜有忧,很能带动人的情感,心情也会随着文章而上下起伏,美好的事物可以让人心情舒畅愉悦,但其中“七毛钱的生命之事”又让人义愤填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