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忆逝去的童年作文-第一次当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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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当债主的时候还是在一年级,欠债的还是那个卢绪刚。

  话说有一天,卢绪刚看到货郎挑子有卖泡花(就是一种有颜色的塑料制品,放在水里泡一下,吸水膨胀,就显示出来花草的形状来),表现出极大的喜爱,问了问价钱,一分钱一支,奈何手中一分钱也没有。

  卢绪刚到了教室,明显地给我讨好,问:"善涛同学,有一分钱不?借给我一下,我买个东西,过几天就还给你"。别说,我还真有几分钱,好像是四分,是拿着自己用不着的两个写字小本,到别的教室卖掉得来的。我这人从小心软,听他这么一说,态度又好,一种帮助同学的热情马上支配了我的大脑,很痛快地答应下来。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分钱,卢绪刚马上伸手就接。在递给他之前,我很正经地问他,"啥时候还给我?","啥时候?一星期吧",卢绪刚略加思索,也很爽快地答应了。行,我把一分钱给他了,他很开心,放学后直奔那个货郎挑子,仔细地挑了一支泡花。

  可是,一天两天过去了,卢绪刚俨然没这回事一样,天天来上学,放学了也不回家,和别人"打宝"玩半天,根本不提还钱的事情。我提示他,快一星期了,该还我钱了。他一副小事一桩的表情,耶耶耶,谁还赖你一分钱咋地?等着吧。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小子想赖账。

  一星期期限到了,卢绪刚果然没还我钱。我警告他,说如果不给我,我就到他家要去。这下,卢绪刚同学蔫吧了,算是央求我,也算是和我商量,再过几天,保证还我。我还是心软,答应了。

  过了两天,卢绪刚悄悄地给我说,我明天给你拿好东西过来。我想着可能是要还钱了,也为有个基本仗义、说到做到的同桌感到高兴。

  第二天,卢绪刚来了,穿的还是那件橘红色的背心,前面好多面汤疙疤,背心下面塞到了裤衩子里,但肚子那地方明显地鼓起了,一看就是塞了三个圆圆的东西。他靠近我,看看四周,然后把手伸进背心,掏出一个青黄的杏来,递过来,"这是俺大队的杏,我偷了几个,很好吃,给你尝尝吧"。

  说真的,他这个举动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杏对当时的我来说,可真是个好东西,一年到头基本见不到水果。虽然那杏是脏兮兮的,虽然是存在明显的挤压痕迹,我也没多少推辞,接过来,掰开塞到嘴里了,酸酸的,还有点甜,真是好吃呀。卢绪刚就看着我,问,"酸不?甜不?好吃不?"。

  等我吃完了,卢绪刚说了,"我不是该你一分钱吗?你吃了我一个杏,就算还你钱了"。我一听,不干,不行,我吃亏了,还是要钱,不给就找他家去,卢绪刚也不讲理了,让我还他的杏。说真的,那杏的确好吃,还有两个在他肚皮上,也是诱人,最后,我妥协了,说"你再给我一个,我就不要钱了",卢绪刚马上说,"行,就知道你来这套",于是,他把两个脏兮兮的杏都掏出来,让我挑了一个。我俩的债务关系宣布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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