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00字以上作文10篇
读完了《老鹿王哈克》,我觉得哈克太伟大了,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然放弃个人利益,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死亡的威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00字以上作文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一
《老鹿王哈克》不一定是一本有趣的书,但的确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哈克是一只15岁的老鹿王,它的鹿群每十几天就会少一只鹿。因为有一只贪得无厌的老狼每时每刻都在盯着他们。逃跑也改变不了命运,它冒出了打倒老狼的想法。就是因为这个想法,他拒绝了杰克发起的挑战,失去了王位,失去了曾经拥有的一切。
哈克只是一头肌肉松弛、牙齿松动的老鹿,而对方是凶残无比的狼。在生死搏斗中,哈克运用智慧,利用四周的地形,将鹿角深深的扎进了狼腹。虽然由于轻敌最后与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它给鹿群带来了安宁。
整篇故事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哈克虽然只是一只鹿,但它却有鹿王的责任,意识到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比王位的价值大得多。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也认为,动物小说折射的是人类的社会。
我们身为学生,班长是全班同学的榜样。作为一班之长,班长不但要做好自己当好表率,还要为班级的事情负责, 主动关心班里面的每一位同学。
竞选班长是为了让整个班集体更优秀,可我曾看过一本小说,胡小闹明知连自己都管不住,还要竞选。他们认为当上班长就是管理别人,很威风。为了帮自己拉票,不惜一切代价,用文具、零食、玩具来贿赂同学,还帮同学写作业,甚至当上班长后公报私仇,闹出一系列的“乌龙”,最后落个被老师撤职的下场。
我一定不能让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今年我勇敢地参加了班干部的竞选,当上了副班长!我会当好班主任的好助手,协助班长管理班级、服务班级,勇敢面对我会以身作则,并利用课余时间去管理班级的大事小事,在管理的同时还会遇到一些棘手的事,需要自己去勇敢面对。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二
暮霭沉沉,山谷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唯有躺着的一狼一鹿的尸体证明着一场激战刚刚结束……
老鹿王哈克终于完成自己的梦想,它既帮助鹿群消灭了穷凶极恶的老狼,也让自己的死亡有了意义。
这是一头伟大的鹿,更是一个伟大的鹿王!它本可以带着一生的荣光,安详地死去,但是它放心不下它辛辛苦苦繁衍发展起来的鹿群,在生命的最后,它决定用自己残存的生命帮鹿群解决后顾之忧。为此,它放下尊严、忍受屈辱和嘲笑、甚至被自己爱的人不理解,但它没有一句辩解。
在与老狼最后的战争中,它毫不畏惧,以惊人的勇气、魄力和智慧战胜了老狼!也许正是因为它在战斗前就已经抱着必死的信念了,所以才可以那样的无所畏惧。
闭眼的老狼到死可能都不敢相信自己被一头衰老的鹿杀死了;奔跑的鹿群回来后发现了哈克和老狼的尸体时也许才能明白,老鹿王面对新鹿王不战而败的原因。而哈克呢?老狼的震惊、鹿群的悔悟,也许它都不在乎了吧,因为它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了。作者在最后说:“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但是,我相信,哈克到死一定都没有后悔过。
因为,它是真正的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三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近,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四
我今天读了沈石溪写的十二本动物小说之一的《老鹿王哈克》,书中的故事离奇、可歌可泣。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老鹿王哈克》这篇文章写了一个情节曲折的故事。到底是什么故事呢?哈哈,不要着急,听我慢慢道来,这篇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
哈克当了八年的王者了,它的肌肉己慢慢松散,牙齿也不太好用了,一头老狼又把这群鹿视为囊中之物,每隔十天半个月便来叼走一头鹿,有时是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有时是一头垂暮之年的老鹿,再有时是一头刚刚分娩的母鹿。几个月过去了,在狼口中丧生的己有十四头鹿了!恰恰在这个时候,一头刚成年的公鹿来向哈克挑战,这头公鹿是谁呢?原来是它——杰米,杰米一定是看哈克的肌肉已经松散了,牙齿也不太行了,才向它挑战的,不然,杰米是不会轻易向哈克挑战的。因为哈克有一手绝招,那就是战斗中让对方不知不觉地抬高鹿角,然后出其不意,刺瞎对方的眼睛。哈克当上鹿王的这八年,己有过二次这样的挑战,第一次是叫森森的骚公鹿,被刺瞎了眼后自坠山崖而死;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成了独眼龙。杰米先发制人,低着头向哈克冲来,它敏捷地躲开了,杰米刺了个空,但哈克毕竟老了,动作不灵活了,有几次躲闪时慢了几秒,下颊被杰米刺破了,鲜血滴了下来,染红了身下的几颗草,但杰米的鹿角也己不知不觉的慢慢抬了起来……“是时候了”,哈克想。于是它猛地一低头,向杰米冲去。可当它的鹿角己刺到杰米的眼睑时,它退缩了,因为哈克想:我己十五岁了,就要死去,而杰米年轻力壮,一定能把鹿群管好。于是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便断然放弃了王位……可鹿群偏偏不领情,当杰米成了鹿王后,其它鹿都一骨脑儿的围着它转,而没有一头鹿来理哈克,好象它自出生以来就一直是头草鹿似的,哈克觉得生不如死,就和老狼同归于尽,也算是为鹿群积福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心里五味杂陈,象打翻了五个调料瓶似的。我想:哈克可真勇敢呀,它为了整个鹿群的安危,做了这么大的牺牲,是多么值得鹿群尊重,可是,唉!鹿终归是鹿,终归是低等动物,不象我们人会眷念旧情,它们也不想想,哈克为了什么才放弃到手的王位?还不是为了你们整个鹿群的安危着想,要不然它还是高高在上的王者。如果我是一头鹿的话,我会打心底儿感激哈克,一定不会不理它,不会瞧不起它,我还会象对待鹿王一样对待哈克。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五
翻开著名作家沈石溪的小说《老鹿王哈克》,我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地吸引了。这个故事一开头就是与众不同的,文章使用了鲜有的第二人称———也就是“你”———并由此展开全部描写。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鹿王哈克,它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15个春秋,对于鹿来讲,15年就是生命的尽头了,它甚至预感到死亡的来临,但是它希望能在死之前为鹿群留下点永远值得纪念的东西。有一天,不知从哪儿来了一匹贪得无厌的老狼,它每隔十天就会来袭击一次鹿群,叼走一头鹿,已经有十几头的鹿葬送在狼腹中了。哈克愤慨极了,它恨不得将老狼撕碎,但遗憾的是鹿是善良的动物,天性懦弱,见到狼便会吓得仓皇逃命,哈克也不例外。但看到鹿群的数量不断在减少,哈克感觉到自己有责任、有义务保护鹿群。就在哈克寻思如何对付老狼的时候,鹿群中一头身强力壮的鹿———杰米,居然公开向哈克挑战争夺鹿王之位。哈克为了保存实力与狼战斗而甘愿放弃了王位,在与老狼殊死决斗中与老狼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为哈克最后的命运感到难过,我佩服哈克的勇敢、智慧、舍己为人的精神。它首先战胜了鹿天生的懦弱和对狼的恐惧心理,其次,为了群体着想而舍弃王位,想与老狼决一死战,为寻找与老狼决斗的时机所表现的极大的耐心更是让我赞叹不已。失去王位后的哈克被同伴们无情地嘲笑、冷落,连最心爱的妻子也投入了新鹿王的怀抱。哈克伤心而绝望,甚至想到了死亡,但哈克知道自己不是一般的鹿,它是与众不同的鹿王,它还有未完成的使命。哈克为鹿群消灭了一个实实在在恐怖的威胁,这种精神是最让我感动的。我们要学习哈克这种勇于担当、为他人着想而甘愿放弃自身利益的高尚品质!
虽然最后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哈克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焰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我想对哈克说:“哈克,你是我们心中真正的鹿王,你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佩服你!”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六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七
老鹿王哈克已经15岁了,对于人类来说,15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但对于鹿族来说,15岁已是垂暮之年,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已老化。但老鹿王哈克并不能像期待中的那样安安静静地等死,而是为了整个鹿族的生死存亡,迫不得已放弃了鹿王的宝座,默默忍受爱妻另寻新欢,以及其他同伴对他的冷眼相看。老鹿王哈克只能做到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他心中装着的不是自己的荣辱、名誉,而是整个鹿族安危;他只能忍辱负重地活着,目的是与那只老狼(他把整个鹿族当作是自己的一个活肉库,定期来取肉)同归于尽,保全整个鹿族。
读完了沈石溪写的《老鹿王哈克》,我有了很大的感触。鹿是一种很有价值的动物,鹿皮保暖效果很好,手感也不错,鹿肉也是上等的美味,而鹿茸更是无价之宝。因此,贪婪的人类会使用各种伎俩捕杀鹿族,再加上自然界的食物链,鹿的数量正在急剧下降。
老鹿王哈克也有自己的鸿鹄之志,为了自己“子民”利益,他必须把那只贪得无厌的老狼灭掉。
我既敬佩老鹿王哈克,又想指责他几句。敬佩的是他克服了鹿族的软弱,敢于与老狼鏖战;想指责的是他太自以为是,最后在阴沟中翻船了,只能与狼同归于尽。试想如果哈克能深思熟虑一些,他就不会在最后一刻被狼反咬,在万般无奈之下,拼了自己的老命。轻敌,是会带来非常可怕的后果。记得有一节舞蹈课上,苻老师让我们一对一比赛。小鲍正好抽到与小马一组。众所知周,小鲍的水平可是我们班首屈一指的,这一组比赛,我们都认为毫无悬念会是小鲍赢。正因为小鲍轻敌,思想上压根就没有把小马当一回事,结果却是出人意料的在开场的节奏上输了,我们在场的每个人都为小鲍感到惋惜。
从这本书里,我再一次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定要仰视自己的对手或敌人,决不能轻视或藐视他们,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八
这个寒假,我反复认真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老鹿王哈克》,整篇文章围绕老鹿王哈克为了鹿群的利益,不惜放弃尊贵的王位,在同伴们的看不起、嘲笑、践踏之下,老鹿王哈克没有放弃,没有退却,可是谁也不知道此时的哈克却有着为整个鹿群考虑的长远计划——要同那个一直跟踪鹿群的老狼伺机决战,以保证整个鹿群以后生活的无忧!
十五岁的鹿王哈克,在一次带领鹿群吃草时,被一只狡猾的老狼偷袭,叼走了一只小鹿。此后,这头老狼像幽灵一般,每十几天偷袭鹿群一次,仅四个月就叼走了十几只鹿。面对死亡的威胁,鹿群毫无还手之力,只能选择逃命,却无法摆脱老狼的袭击。虽然没有一只鹿来责怪老鹿王哈克,但他仍意识到作为鹿王,有责任和义务保护鹿群。因此,他下决心克服鹿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老狼决一死战,为鹿群除害。于是他每天晚上都在岩石上磨角,准备用它来打败这只恶狼。这时,一头公鹿杰米却出来挑战哈克的王位,哈克为了保存体力,放弃了与杰米的决斗,将王位拱手让给杰米。
与恶狼开战的时候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处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被狼咬了多处伤口,鲜血直流,老狼身上只有两三处伤口,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整个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哈克同时也精疲力尽。最后在恶战中,哈克和老狼同归于尽。哈克用生命换得鹿群的安宁。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哈克太伟大了,他为了整个鹿群的利益与安危,竟然放弃个人利益,用生命的代价让鹿群摆脱死亡的威胁。由此让我想起电影《毛泽东》,为了解放全中国,不顾个人得失和安危,带领全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取得了革命的胜利,才有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
平时生活中,我们也要懂得这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道理,有时为了集体或多数人的利益,就得放弃个人利益。
哈克让我知道了要以大局为重,做一个对集体有贡献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九
【生命的挑衅 王者的逝去】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远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这就是一只鹿王的使命。
——题记
每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我的脑海中就会浮现一只年迈却骁勇善战的老鹿王,你昂首东望,眼中闪烁着智慧与警惕,你时刻与狼群周旋,哪怕身边只有一只小鹿。你在这个世界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才刚刚进入青春年华。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命的尽头。
书中讲述了老鹿王哈克为国分忧,绞尽脑汁想办法来极力挑战老狼,它殚精竭虑,心力交瘁……可是,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老鹿王发起挑战,可是哈克想起战胜老狼更重要,就匆匆逃跑了,放弃了王位。后来,艾莉因为它不再是鹿王而离开了它,投进了杰米的怀抱。可怜的哈克!又在失去王位上多加了一层失恋。当老狼来临时,你奋勇前进,可惜,你犯了轻敌的错误,与可恶的老狼同归于尽了。哈克,你是整个鹿群的骄傲!我为你感到自豪!故事悲壮、慷慨、苍凉,悲剧就是这样,让美的东西毁灭!天道不公,人何以堪?
扼腕浩叹,掩卷沉思。早在两年前,我就深深地爱上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家里关于他的藏书已有二十几本,但这本《老鹿王哈克》却被我看了不下三遍。我经常思考,动物的世界到底有什么魅力值得人类大肆笔墨去构思,去渲染,去感伤?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灵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感受到了母爱、父爱、夫妻情、养育恩、朋友情谊……这些豺狼虎豹,这些牛马猪羊,这些狐熊象鹿,在作者笔下哪里还是曾经我们眼中简单的动物,这分明是一个个具有灵魂,饱含情谊的人,在你的面前倾吐他们各自内心柔软的情感,这都可以让你触摸到他们的心跳,读懂他们微妙的眼神,在书中,我们和这些似乎粗野的动物同呼吸,共命运。沈石溪哪里是在描写动物世界,分明是在描摹我们自己的内心世界,分明是在揭开我们人类社会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丑陋和美丽、高尚和卑贱……
美丽的语言文字在书中得到了最大化的展示,我仿佛身临其境,又好似来到了这些不平凡的动物身边,感受他的呼吸,感受他的痛苦,体会他内心的煎熬,“你后悔了,但后悔已经晚了。你听到自己的颈窝处传来了狼牙咬断的脆响,热血飞溅出来,你再也无力站立,浑身瘫软,四肢一屈,卧倒在地。你和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变冷却了。暮色沉深,把一切都盖住了,山谷恢复了四一般的寂静”我的心随着老鹿王沉寂在曾经辉煌的山谷间,虽然你走了,但你用自己最后的生命成就了鹿群,让生命的光彩在这一刻得到最华丽的绽放,虽然我还是忍不住流下了两行热泪,但我内心为动物间的这种力量而深深折服,更为沈石溪唯美的语言表述深深地致敬。
读一本好书是一种生活中的乐趣,更是一种精神上的享受,我愿意在这样的阅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范文十
《老鹿王哈克》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这个故事主要描述了老鹿王哈克为了使整个鹿群种族能够生存和繁荣,忍辱负重,勇敢的克服自己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与凶恶的老狼拼死搏斗,同归于尽。
哈克已经15岁了。十五岁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对于鹿,十五年就是它生活的全部。在老鹿王的领导下,鹿群生活平安幸福。可一头丑陋的狼的潜入,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整个鹿群都没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他,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一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头倒霉的。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的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老鹿王看到整个鹿群都变得神经质,常常会把风吹过树林的啸声和猫头鹰的蹄鸣声误以为是老狼在嚎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是天上飞鸟的投影误以为是狼来了,于是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号,叫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老鹿王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他的内心深处,他觉得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荣,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感驱使着他作出了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前与老狼较量一番,消除这个祸根,为自己挚爱的鹿群除害。
于是他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但他做梦也没想到,就在自己心思怎样对付老狼的时候,他看着长大起来的一个爱做恶作剧的鹿崽——杰米,竟然出来挑衅,试图推翻他的统治取代尊贵的鹿王的地位。老鹿王看着气势汹汹的杰米,心里悲哀极了,目前老狼的血腥恐怖笼罩着整个鹿群,你竟然还有心思争夺王位,内讧只能加快整个鹿群的灭亡,但似乎没有一只鹿意识到关系整个鹿群生存的严峻形势下进行窝里斗是多么不明智,是多么愚蠢,是多么危险。但马鹿就是这样一种麻木不仁的动物,作为鹿王也极难改造这种种族的劣根性。瞧瞧这雄马鹿虽然在老狼面前吓得瑟瑟发抖,但在同性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时,却不乏拼命三郎的精神。大自然里似乎存在着这样一条规律:越是孱弱的动物越是勇敢的窝里斗者。老鹿王靠自己的智慧和精妙绝伦的挑眼绝技一定能打败杰克,但就在对峙的那一刻,他心灵出现了一架天平,他仿佛觉得被老狼叼去的所有死者的眼睛都在哀求的看着自己,他痛苦的发现自己的心灵的天平倾斜了,他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挚爱的鹿群被老狼吃个精光,那样的话,即使自己在鹿王的宝座上坐享一万年,也不会有一天的快乐和幸福的。于是,就在杰米的八叉大角与自己的琥珀色鹿角相碰撞相抵触想纠缠的想格杀的一瞬间,哈克鹿王掉头跑开……
从此他不仅失去了养尊处优的鹿王宝座,自己心爱的爱妃也投进了杰米的怀抱,成为新鹿王的宠妃。这就是鹿,永远也无法和高级动物人类相媲美,在鹿群里即没有婚姻契约也没有道德法庭,母鹿的爱情观就是优胜劣汰的优生原则:母鹿按照大自然适者生存的遗传规则,向往同最高大最健壮的公鹿交配,以保证自己产下具有最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后代。这虽然无情无义,这符合物竞天择的最高原则,因此,哈克虽然嫉妒但也能理解爱妃的背叛行为。
就这样哈克极其痛苦的度过了七天。
那天终于到了。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又粘又稠的狼血咕咕得流出来,狼眼也失去了残忍的光芒,翻起了两只白眼,整个身体耷拉了下去,老狼死了!!哈克欣喜若狂因为他战胜了凶残的老狼,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奇迹。现在我可以去追赶自己的鹿群,让他们看看我是怎样战胜恶狼的,毫无疑问杰米会在死狼面前瑟瑟发抖,然后乖乖的交出王位,我的爱妃也会重新回到我的怀抱,我问心无愧的可以重享我鹿王的荣华富贵。哈克陶醉了!这时突然一个褐色物体从地上蹦起来扑向哈克的脖颈,咬住了他的喉管,立时热血飞溅而出,哈克浑身瘫软,与老狼的身体同时慢慢冷却了……
故事结束了,哈克伟大的形象却如此鲜活的植入我们每一个人心中,赶紧把这个故事记录下来,以作对哈克的崇敬与纪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