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读后感优秀范文
《读者》,里面的故事很精彩,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读者》读后感优秀范文,供大家阅读和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正常读者
拿到《读者》这本书的时候,本来打算做点笔记。然而在读完几篇文章后就放弃了这个念头。设想一下,如果作者谈论的都是自己已经读过的书,我们起码可以从中对比一下自己的阅读感受,同时也能享受到一种似乎和作者站在同一高度的愉悦感。而事实却恰恰相反,这本书话集里涉及书的绝大多数听都没有听说过,从一开始就有了距离感。读到《小波已死,社会还僵》这篇文章时,才送了一口气,王小波的书还是看过一些的。然而这篇文章对自己也是当头棒喝,“对生长在大陆的年轻人来说,他的言论真是醍醐灌顶,有解政治遗毒的功效。不过坦白讲,像我这种自小看胡适长大的港台同胞,就不觉得王小波有多惊人了。”,第一反应是,胡适的书还真是没看过。
虽然我觉得这本书并无值得反复阅读的价值,不过还是对里面提到的几本书产生了兴趣。如果想从这本得到更多,最好的途径就把里面涉及的书看一看。
看这本书的时候也反思了一下子自己的阅读习惯,刚拿到书的时候就从第一页开始翻起,接连看了几篇文章,都是一些关于书和书店的故事,感觉比较枯燥。而如果先看一下序跋和目录,再挑各个章节比较感兴趣的文章浏览一遍,这样就可以全书有了一个整体的感知,也更加明确了自己可以从这本书得到什么。
想想都觉得惭愧,读了那么多年的书,连一个“正常读者”的水平都达不到。
跟梁文道学写书评
和其他文字不同,评论更需要读者。
散文小说可以自娱自乐写好了搁在抽屉扔在硬盘不发表,评论不行。或者可以这么说,不被看见的评论是没有价值的,它生来就是为了被阅读。一个人对着茫茫夜色读首诗,那是雅性,一个人对着茫茫夜色滔滔不绝的说一首诗多么美妙,那是神经病。你所说的好与不好,所指出的美与丑都是需要听众的,否则,这一幕就会变得滑稽。
我第一次写书评是在豆瓣上,无名小卒不可能有媒体刊登你的文章,但是豆瓣让你相信自己可以评论一本书,是有人会看的。它给了我写书评的第一个原因:虚荣心。但实际上我的虚荣心一直没有被满足,很长一段时间,每篇文章的阅读数量从来不超过100人。但是,我仍然陆陆续续的在写,这是因为,当你吸收了大量信息和能量的时候,必须通过某些方式将它转换和储存。这是我写书评的第二个原因:内在动力。
我现在堂而皇之的把自己写的关于某本书的文章称作书评,心中还是有点不好意思,水平不够,恐名实不符。当然,我可以大言不惭的说,老子爱怎么写怎么写。但我们都很清楚,每一种文体都有它的规则和法度,可以发挥,但不能无视。
我所说的书评,不是文学批评,而是以大众媒体为传播途径的普通评论,为什么不写更艰深更需要实力也更有生命力的文学批评呢?第一,还是水平不够。第二,耐不住寂寞,想要看更多的书。第三,虚荣心作祟,文章短,反馈周期也短。
我心中的好书评有三个要求:一,文字好看,有自己风格;二,有论据,有观点,不是和稀泥;三,有趣。我不知道我离这个目标还有多远,但国内有两个人的书评是被我视为这一规格的,一个是比目鱼,一个是梁文道。
他们俩有一个共同点是写的清爽,虽然都是写字的,可是这年头把评论写的清爽,让你看得下去的,还真不好找。君不见如今报纸杂志中的那些书评,佶屈聱牙,生涩雾数,你一看下去头头是道,也不能说人家写的不认真,写的不好,但是,就是看不下去。
我学习梁文道的范本是《读者》,这本书我经常翻出来看两篇,不是看内容,看章法。梁文道给自己的定义是“传媒人”,不专业,非学者,只是一个想要了解各种常识的正常读者。话虽如此,但倘若你是看过他《锵锵三人行》和《开卷八分钟》的,肯定会了解,他的杂学虽则够不上专业水平,广度上仍是惊人的。
他在《读者》的自序里说,二十多年前,他看杂志,总是能遇见各种专有名词,比如“解构主义”、比如“石油危机”、比如“中国的户籍制度”。当时的他搞不懂这些词语背后的意思,“那种感觉是很难受的”。
这种难受的感觉我是很能理解的,就像你们一伙人谈的起劲,我坐在一边,话听了一耳朵,却是一点也不懂。为了搞懂这些常识,只好读书,而读书的附带产值,也就有了这些书评。
题目写的这么耸动,到现在却还没有一点对应的内容,实在有点对不住。下面就来谈谈我从梁文道这本《读者》里学到的写书评的方法吧。
首先,联系自我。不像很多看起来专业的评论一上来就展开论述,梁文道经常由“我”说起,然后再引入具体书籍。这么做的好处是给读者一个缓冲的空间,先诱使你把开头读了,再读下去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
其次,谈论不是引用。谈书的背景,作者的来历和故事,谈整本书的印象,也谈具体的细节,是作者读过书之后的叙述,是再创造,如引文过多,会破坏文气。
再次,料要足。虽说不用过多引用书本原文,但是文中最好给出一些具体的知识点,可以是全书主旨,也不妨是作者八卦,或是一条新闻。
最后,提升逼格,凡是外国作者和书名要在中文后括号加原文。哈哈,其他如果一时做不到,这条绝对可行。
《读者》故事有感
一位画家,为坐在马路边正在乞讨的一位乞丐画了一幅脸部素描。起初,乞丐并没有认出纸上那个神态自信、倨傲不羁的人就是自己。当画家向他指明后,他显然十分震惊。半晌之后,他语气坚定地告诉画家:“如果这就是您眼中的那个人,那他就一定是将来的我。”果然,若干年后,再次出现的他已经获得了事业上的成功。
这是《读者》刊登的一则短小精悍的小故事。述说了这样一个发人深省的人生哲理:自信,可以让人生更加精彩!
人生的旅途上,本来就布满了荆棘,能否抵达理想的高地,就看你有没有勇气穿越过去。而这勇气的组成因素中,最为关键的当然是非自信莫属了。你尽可以先别想着前面的路有多么难走,而要相信:我一定能走过去!然后鼓足勇气,大步向前;而不要红着脸,腼腆地自言自语:“我……我不行。”
一个已经很有事业的,或者有着成就的人,往往不会输给别人,而恰恰输给自己的内心。
信心,并不一定要是别人给予的,自己的潜能可能藏在心的深处,很难触及,很难说服自己摆脱那个让自己禁锢的囚笼,有的时候,给自己鼓舞,能行的,就算要拼搏的时间长一点,就算是要更努力,但是,最终的目的都能达到,没有太晚,没有不可能,只有,要不要,能不能,有没有信心,让自己成功。
退缩不是面对问题的正确方式,有勇气的人才会是一个成功的人。正如同
如果你不去做生活的主人,那你只会成为自卑的仆人!将在懊恼与嫉妒中消逝自己的青春。相信自己,阔步走进荆棘丛吧!当你伤痕累累地走出来时,温暖的阳光将会洒满你的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将感受到金色的喜悦。只有经历过苦难的人才会懂得:信心对于成功是多么重要。所以,请大声告诉自己:“我能行!”
成功这个终点,铺向这个终点的道路兴许是弯弯曲曲的,曲折不平,或许,可以不费力。但是,关键就在这个起点,你真的有勇气走向这个重点么?对于那个未知,鼓起勇气,就算是会艰辛,会困难,也要走下去。相信自己,能行,那就能行。
生活,是个迷宫,会碰撞,也许努力了过后又会回到那个原点,但是,如果寸步不移,就一定不会成功,在失败中取得经验,一步步留下的不是别的,而是丰厚不会丢失的经验。如果有信心,有勇气,成功的开拓者并不都是那些富二代。更多的是那些有胆识的,会把握时机的人。
丹尼斯·威特勒曾说过:“成功者的态度包含众多的成份。但是,最重要的是具有自信心。”朋友,请高高举起信心这盏明灯,它将引导你在漆黑的夜里找到光明的前途。
就如彩虹下那颗心,自信,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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