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作品《兄弟》读后感
《兄弟》是当代作家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共分上、下两部,于2005年8月首度出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余华《兄弟》读后感,望对你有所帮助!
余华《兄弟》读后感一
在大一的时候就几乎把余华的所有小说都看完了,但是当时还不知道用豆瓣的方式来记录读书笔记,有一个纸质的读书笔记本。但是我一直没有看这一本《兄弟》,是因为我每次走到那排书架,《兄弟》是最厚的一本书,有五十多万字,630页。我觉得太厚了,这么厚的书不知道要多久看完。大一寒假的时候用了半个假期的时间读完了老舍的四世同堂,百万字,1000多页,我想这本书或许也要等到假期看。当我再次走到图书馆余华的书架旁,我又拿起看了看《兄弟》,读了好几本古代诗词的书了,我觉得我要读读小说换换脑子了,我就把它借回来了。
完全没有想到,这已经不是余华早期艰涩的风格了,是和《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一样好读了,除去上课时间,闲下来就读,周一下午借的,周二下午就读完了,我还牺牲了吃晚饭的时间,用了半个小时给室友们讲了小说的情节。真的太惊喜了,一方面因为这么厚的书一字不落用这么短的时间读完了,另一方面,余华他的确还是余华。
《兄弟》有两部,其实就是两个时代,前一个是动乱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时代就是现在的故事,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欧洲要用四百年才能经历的这两个天攮之别的时代,但是中国用四十年就可以了。两个兄弟就是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时代一样天翻地覆,最终他们恩怨交集,自食其果。
一个作家写久了,他会有一些固定的“人物”或者一些固定的“特征”出现,而且似乎他写的每一部书中都可以看到一些影子,就像安妮宝贝她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穿着棉麻布长裙和白色布鞋的女子,她的好多作品里的人物描写外貌时,就是这样一个打扮。余华他也是这样,他真的是对“粪坑”情有独钟,《在细雨中呼喊》中孙光明的爸爸喝醉酒掉进粪坑里死了,《活着》中福贵的爸爸,和《一个地主的死》中的地主都是倚着粪缸死了,《兄弟》中余华又让李光头的亲爸李山峰因偷看女人上厕所而掉入粪坑死了。他还是喜欢用代号来表示一个人,干什么的就叫什么名字,和他前期弱化人物形象,突出细节的写法,比如用“短头发的男人”这样的代称相比,他似乎有进步了, 起码他们有姓氏了“余拔牙”“王冰棍”“童铁匠”“小关剪刀”。
两兄弟的父亲宋凡平被红卫兵打死,妈妈李兰最后病死,爷爷也老死了,经常欺负他,给他扫堂腿的长发孙伟,因为反抗剪头发,被活活用剃刀杀死。这不就是另一部《活着》吗?最后就剩下两兄弟相依为命了。李光头凭借自己天生的经商头脑,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创业失败后又在破烂里创出了一番天地,卖了垃圾西装,赚了钱又开始投资房地产,商场,洗浴中心,成为了百万富翁,这不是另一部《创业史》吗?后来的李光头已经不会恋爱了,他纵情声色,举办处美人大赛,演绎一场一场滑稽的闹剧,间接害死了他的兄弟宋钢。人们更看重名,看重利,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做,行骗讹炸,不顾伦理,这不是另一部《浮躁》吗?
余华的书很多都十分粗俗,他从来不避讳写“性”,写“粪坑”,他也更喜欢写暴力写血腥,他对死很冷漠,却足够把一个读者看哭,我读《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哭了,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哭,余华他从来不给读者以希望,他要是准备把他写死了,他一定会死,死得很悲惨,《兄弟》里的宋钢又把我看哭了,我很难过,宋钢是一个多么正直,多么憨厚,多么隐忍,多么爱自己的兄弟和妻子的人啊,他说了一刀两断,他就不回头了,男人的自尊,想给林红好的生活,让他跟着江湖骗子周游到各地推销增强丸,丰胸霜。甚至为了推销出去,答应周游做丰胸手术,忍受多么大的耻辱和身体的病痛,用这一切换来的不过是自己妻子和自己的兄弟偷情的事实,最后他选择了卧轨自杀,他不埋怨他的妻子,也不埋怨他的兄弟,他觉得他在这世上有这两个人陪他,他足够了。余华的笔还有另一个魔力,有一些情节的荒谬怪诞,就是让你笑,他的诙谐和黑色幽默是不经意的,往往可以让你忍俊不禁,哈哈大笑。与前期余华的《现实一种》《战栗》短篇小说集冷漠的叙述相比,《许三观卖血记》《兄弟》,都多了一些温情,许三观给妻子送饭那一段,为了躲避检查的,他总是把菜放在米饭下面,给妻子放哨,卫兵一走,他就让她快点吃菜。《兄弟》里李光头和宋钢一个十三岁一个十五岁,尽管历经磨难,父母亲不能好好照顾他们两,父亲被红卫兵打死,他俩哭的瘫倒了,向了与人求救,他的父亲送回家去。母亲身体虚弱,想给乡下的父亲扫墓,李光头给母亲做了专车,推着她去,还去医院捡了剩下的葡萄糖液,兑了水,让母亲喝。后期余华那里没有被毁坏的温情,让读者也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余华。
余华把中国40年社会转型纪事史,写进了《兄弟》,让读者在这本书中感受中国从十年动乱到经济蓬勃发展对中国百姓的大影响,沉湎醉心于十年动乱和市场经济的百姓的精神状态。这是一部国内和国际都享有盛誉的小说,值得一看。
余华兄弟读后感二
第一次看<活着>的时候,我躺在床上,流着眼泪,把那本书从头到尾的读完。很长时间以来,我认为我最喜欢的作家就是余华,这个并不像周国平,余秋雨一样招摇的中年男人。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余华兄弟读后感三
不瞒大家说,被称为“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余华是我的偶像。记得当时我读他的<活着>感动地要死,读<许三观卖血记>更是攒了我不少眼泪。这几年文坛上很少有关于他的消息,听说他跑美国潇洒去了。熟不知一回来就出了一本五十多万字的长篇,定价三十五元,销量特别好,红得跟超女不相上下。我省吃俭用宁愿早上吃几个馒头挤出了三十五块钱,跑遍了吉安市区的书店终于买到一本盗版的<兄弟>,兴奋地几天睡不着觉。
偶像的佳作当然是怀着虔诚的态度拜读的,但我看了几章感觉就不对劲,翻开<兄弟>,“屁股”几乎是一个随处能看见的词语。写的是一个小镇上,一位十四岁的小孩李光头将头探到几乎触到粪便的臭不可闻处去看公厕隔壁女人们的屁股被当场抓住。李光头那次一口气看到了屁股有五个:一个是小屁股、一个是胖屁股、两个是瘦屁股、一个是不胖不瘦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在一起。一位作家和一位诗人白痴一样,()自称李白杜甫又比曹雪芹再喻鲁迅郭沫若,押着这孩子洋洋得意地镇上绕了个圈。一位被这孩子看过屁股的女人当着满街的人对他丈夫大叫:“我的屁股被他看到了”,“我的屁股从来只让你一个人看,现在让这小流氓看了了……”。李光头因看到了五个屁股而出名:整个小镇的男性都不惜自掏腰包为这孩子买一碗三鲜面,想从这小孩嘴里打听那几个屁股,尤其是美女林红的“不胖不瘦圆得翘起来的屁股”。
上部基本就是围绕“屁股”展开的,读“屁股”简直是审美观念受到侮辱,还没有读完我就想把<兄弟>丢到垃圾筒里,但为了写这篇文章也就硬着头皮咬着牙关读了下去,<兄弟>下部就更恶心了,余华花了大量的笔墨写性。八岁的李光头竟然一次次地将生殖器对着长板凳对着电线杆磨擦,一边磨擦一边没完没了地大声嚷嚷:“我有性欲了”、“我性欲上来了”。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大喜日晚上“叽嘎叽嘎”的床响声。李光头和林红一对狗男女在床上翻来覆去进入高潮时宋钢正在卧轨自杀。处美女大赛,不是处女的姑娘也来参加,跟评委睡了几觉,真他妈的就得奖了。
读完<兄弟>我简直要骂人,我想把这本书丢掉烧掉,让它从此在世界消失。但考虑本文的真实性,万一哪天你们向我借<兄弟>我也好有个交代,所以也就留着。
虽然说我是余华的粉丝,但出于对偶像的负责,我还是得说他几句,情绪控制不住的时候还可能破口大骂。
说真的,<兄弟>伤害了我的感情,它是一部庸俗的裤带下的文学,简直是一堆文字垃圾。
余华口口声声地说,<兄弟>是在现实下诞生的一部荒诞性的喜剧。看到他在媒体红光满面的样子,我就不爽(当然其中有嫉妒的情绪)。我就知道他因为<兄弟>的畅销而使自己的腰包鼓地不能再鼓,明年又可以带老婆孩子游欧洲了。真让我大失所望。我这人最讨厌就是“美女作家”了,看来我要把我的偶像归为“率男”作家了。你说<兄弟>跟卫慧的<上海宝贝>、春树的<北京娃娃>有啥俩样。都是地摊文学。谁叫他写那么空洞,那么庸俗,那么粗鄙的作品。
余华他还没有没职业道德,读他的<活着>我感觉他对人的生与死进行了深刻的诠释,<许三观卖血记>更是底层劳动人们的呻吟。以前,我压根儿就感觉这男人不错。但<兄弟>一出他的印象在我的脑海就一落千丈。
我承认现在的社会物欲横流、荒诞地一塌糊涂;我也知道我们的生活庸俗琐屑粗鄙;我更理解读者喜欢读庸俗下流的色情文学。但我们的文学不能这样呀!否则,文学就没有了必要。我都知道文学要把丑陋化作美好,沉沦的化作希望。再说,他是“先锋作家”的领头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种子选手。我的前辈,不给我们后辈带个好头,要不然以后大家都写这样垃圾文章中国的文学怎么办呀!所以这明显是违背了文学的初哀。
当然,话有说回来。我知道我的偶像余华骨子里还是一个有良心、有责任心的好作家。年纪轻轻能写出<活着>这样的好作品也不容易。我希望<兄弟>只是他的一次写作的尝试,这种创新精神我支持,人人也提倡。只是我偶像太年轻有些是不太懂。希望以后他能写出对得起他粉丝我、他自己还有文学界都满意的作品。
余华兄弟读后感四
本意是去图书馆找《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的,但是在同一个书架上,发现了《兄弟》,也是余华所著,就一起接回家了。
起初翻开这本书,我以为我会看很久,因为《基督山伯爵》一书,我看了2个月了,下部还没看完。但《兄弟》我三四天就看完了,还只是用业余和睡前时间,记得有一晚躺上床,随手摸出接着看,跟着情节停不下来,等到想起时间,已经三点了。
故事从李光头打算花2000万搭天空飞船,开始回忆。李兰很不幸,最幸运的事就是遇到了宋钢的父亲宋凡平,洗掉了李光头父亲所带给他的屈辱,抬起了头做人,享受到了为人妻为人母的快乐。宋凡平真的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为人正直知识渊博。只是他被打死在车站的起因,是我不太能接受的,因为之前遭遇的种种,已然可以猜想到这群所谓的“人”已经不是人了,逃跑的风险是极大的。也是他的死,推进了故事的发展,宋钢和李光头的兄弟情谊,李兰去世时对李光头的担忧,对宋钢的嘱咐,以及宋钢对妈妈的保证,为后来宋钢的卧轨自杀埋下了伏笔。
天翻地覆慨而慷,终究抵不过现实,生离死别还是兄弟,也不过一句戏言。
宋钢死了,李光头说:我现在是孤儿了。其实在多年前,李兰去世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孤儿了。两个孤儿相依为命,把彼此当做唯一的亲人。
如果没有林红,也许能做一辈子兄弟吧。
李光头绝对不算是一个常规意义上的好人,但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坏,甚至很有义气,敢爱敢狠敢想敢做,跌倒了就再努力爬起来。
再看宋钢,看起来他是一个踏实善良的好人,想满足每个人,照顾林红,遵守和妈妈的约定照顾兄弟。然后,很多事,不能两全,最后的结果是两头不讨好。
李光头天不怕地不怕,能屈能伸,而宋钢顾及太多,搞不清楚自己的定位,随风摇摆,最终走上卧轨自杀的道路。
看完以后,对于书中人物一生的经历,很唏嘘。
李兰,宋凡平,宋钢,林红等等,他们都没有李光头活的洒脱,透彻。李光头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能清晰的定位自己是什么样的人,能屈能伸,有勇有谋,没有太多世俗的枷锁,活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