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飘》读后感范文1000字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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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飘》是以美国内战为背景所作的小说,主要讲述的郝思嘉从少女蜕变成一个女人的故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长篇小说《飘》读后感范文1000字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长篇小说《飘》读后感范文1000字读书心得

  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长假。放假的第一天,我便再一次捧起了我最喜爱的那部小说——《飘》。

  记得上一次读《飘》,应该是一年以前的事了。那时,我偶然地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关于《飘》的文章,内容不记得了,但读后却记住了“飘”这个好听了名字。于是很快,我就到书店把它买了回来。怀着一股好奇,在几天的时光里一口气将它看完了。我想,这应该是我所读过的最能吸引我的一书了吧。

  《飘》是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遗世之作,自问世以来,便靡全球,并且畅销全球,而主人公斯佳丽与瑞特·巴特勒在美国南北战争及重建的背景下展开的爱情故事也成为历久不衰的爱情经典。

  当我第一次读的时候,我深深地被其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着,而这一次,更能吸引我的,则是小说中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勇敢无畏、为生存用尽手段的斯佳丽;英俊优雅颇具绅士风度的韦尔克斯·阿希礼;善解人意的玫兰妮;投机倒卖却又机智幽默不乏绅士风度的巴特勒……这些个性鲜明的平凡小人物身上,都散发出一种独特气息与魅力,吸引着我。

  而在这些人物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斯佳丽。

  这位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熏陶而血液里却流淌着叛逆因子的女子,在战争前一心只想着如何凭借自己的美貌吸引全县所有青年才俊特别是阿希礼的目光,而战后,为了生存,为了她所视为生命的土地,她用她那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切,包括养活她情人和她情敌在内的一大家人。

  为了生存,她开打死了闯入塔拉庄园企图抢劫的北佬官;为了保住塔拉庄园,她可不择手段,抢走自己亲妹妹的未婚夫;为了三百美元,她也可以下嫁给“流氓”巴特勒……

  在她以前所熟悉和生存的世界被战争彻底颠覆后,她并没有因此而倒下,而勇敢地站了出来,“以自己的豪侠气概去征服世界”。

  尽管斯佳丽的手段卑劣,爱钱如命,但这一切都只是生存,为了挑起整个奥哈拉家族的重担,尽管她有时会怨天尤人,垂头丧气,但她却永远不会丧失对生活的勇气与希望,无论处境多么艰难,她都不会放弃。

  “After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

  说得真好!毕竟,明天是新的一天了,这是故事结尾斯佳丽面对深爱自己的巴特勒最终离去时说的一句话。“明天,我一定有办法留住他!”看,这就是斯佳丽的信心与勇气,无论怎样,永不言弃。如同梁静茹在《勇气》中所唱的那样:“我是宇宙无数超级勇气美少女。”这,就是斯佳丽的豪侠本色,无所畏惧,一往无前。

  《飘》所带给我的,是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勇气。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一个人在战斗,就像斯佳丽那样需要独力去撑起塔拉庄园。但《飘》让我懂得,即使一个人,只有你的勇气还在,就一定能够走出困境,只要你的信心不垮,就必定会到达理想的彼岸。

  读《飘》,让我懂得。

  《飘》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接触《飘》是在一个不经意的下午。应该是四月天,阳光很好,随意地拿起了一本书,开启了一场梦的邂逅。

  《飘》是以美国内战为背景所作的小说,主要讲述的郝思嘉从少女蜕变成一个女人的故事。虽然是以战争为背景,但本书作者米切尔没有过多的写一些战争上的策略或是一些特别悲壮的场景。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飘》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的崇敬心理对战争的全员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历程 以战争让我们认识女主角郝思嘉的一些内心。所以,本书中,对于人物内心的描写十分详细且精彩。

  自从《飘》诞生开始,外界对于郝思嘉的评论褒贬不一。美国诗人毕晓普说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毫不足取”准确地把郝思嘉为人鄙视的一面作了精确的描述,但在这纷繁的社会中,每个人的性格都不是单一的,“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对于我来说,郝思嘉是我目前为止,最喜欢的一个女主角,没有之一。郝思嘉她有一股叛逆的性子,她依赖她的母亲,同时也对她母亲及嬷嬷的教育表示反抗;她喜欢着卫希礼,为了他与父亲交流,被驳回后依旧跟随内心的想法,在宣布卫希礼的婚事那天大胆的与其表白;她不喜欢放弃,性子很倔,和他的爸爸一样,自己认定的事尽全力做;但实际上她心也很好,很善良,在北方的兵进攻亚特兰大的时候,她坚持带着媚兰和白蝶小姐一起逃走,如果说带着自己的“情敌”媚兰是因为自己中意之人的拜托,那么她带着白蝶小姐纯粹是因为良心的不忍。喜欢郝思嘉,或许因为她的直爽,纯粹,坚持,执着,乐观,面对现实,不畏困难的精神;又或许,不因为什么,只是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觉得,自己与郝思嘉总有那些这些的相似。

  在《飘》中,郝思嘉的感情线路一直是一个谜一般的存在。有人说《飘》主要写的是郝思嘉与白瑞典的恩爱纠葛,但我觉得说是郝思嘉的蜕变史会更准确,虽然在全书的最后,她承认要重新追回白瑞典,但在开头,她是对白瑞典没有什么好感的。如果说,仅仅突出了这个,也忽视了塔拉,卫希礼,媚兰等一系列在郝思嘉生命陪她成长,不可缺少的人。

  “她从未真正理解过她所爱的那两个男人中的任何一个,所以她把两个人都失去了。”作者米切尔评论郝思嘉的感情,其实,郝思嘉不爱读书,她不懂满腹经纶的卫希礼,但她崇敬他,觉得她非常的厉害,渐渐产生了好感;对于白瑞德,一个撞破了她与卫希礼秘密告白,又在内战中“无恶不作”一直保护她的那个人,也渐渐地对他由恶意转为了喜爱,只是她一直不知罢了。在文末,她终于意识到了这段感情,并发挥了她的特点,执着,永不放弃,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飘》的英文名字是“Gone with the Wind”,意为“随风而去”,主角的故乡随风而去,美国的南方的奴隶制随风而去,主人公的至亲随风而去,至爱亦随风而去...似乎一切都很悲伤。但在这悲情的笼罩下,郝思嘉的乐观成了亮点。全书的最后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明天”蕴含希望与绝望,但也无论如何,“今天是最糟的一天了,明天不可能比今天还糟了”当你看到这种话的时候,虽然知道,应该是假的,但你的嘴角还是会不自禁的上扬。为什么?我想,它就是郝思嘉的力量。

  所以,你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一定要想起《Gone with the Wind》,想起郝思嘉,让烦恼gone with the wind!

  怎么办呢---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飘》的阅读感想

  After all,tomorrow is another day!(毕竟,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题记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记述了美国南北战争,描写了19世纪中叶美国南方由黑人奴隶制向资本主义制度进化的痛苦蜕变过程。但其主题无关战争,作者无意做历史的论道者。其主题是爱,是爱对了的青春。

  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太喜欢甚至有点反感女主人公郝思嘉,“若要征服命运,只要有漂亮的衣服和洁白的皮肤作为武器就够了”,虽然“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摇摆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但她的思想与见识却很肤浅。然而后来,我对她的认识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坚忍,她的勇敢,在乱世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原来那个十六岁的姑娘只会担心穿哪条裙子显得更妩媚,现在却带着一群毫无力量的人穿过几英里的战地;开杀死一个北佬士兵并且心安理得地搜他的口袋、背包找钱财与食物;披着母亲的丝绒窗帘,配着公鸡的尾羽,试图去征服白瑞德以挽救塔拉;为了锯木厂夺走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以二十块钱安慰自己的良心雇用犯事黑奴;表面上与北佬交往甚欢……

  是的,他和白瑞德一样“贪得无厌”、“无所顾忌”、不在乎所谓的名誉与信仰。但更让人惋惜且敬佩的是,没有谁真正理解郝思嘉,并且能够驾驭思嘉,包括白瑞德。“思嘉是我曾经唯一的梦想,然而在现实面前谁都不能‘享有’”。不敢用“苍凉的手势”定义思嘉的年华,她是不屑于别人对她的同情的。相较于“青春”、“成长”这样单薄明媚的字眼,我觉得用“史诗”来形容她的经历更为贴切。

  “无论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郝思嘉深深地感染了我。她让我知道,真正的乐观并不是表现为相信生活是一帆风顺的,而是明确知道生活中有许多挫折与阻碍时,仍然可以直视它,并且竭尽全力走出困境甚至爬出困境。郝思嘉也会像很多人一样抱怨、感伤,但不同的是,大多数人会从此一蹶不振,而郝思嘉会重新振作起来,更加坚强地面对一切。

  作为一名高中生,我们更加要发扬这种乐观主义精神,我们有“拨开风尘的眼睛”,我们有“看透岁月篇章的瞳孔”,无论我们在追逐梦想的过程中会遇到迷途的惆怅还是失败的痛苦,但我们仍然应坚信未来会给我们肯定。曾经我在追梦时也有过彷徨与挣扎,但当我回首时,却会意外地莞尔一笑,那些曾经看起来很痛苦的经历,在时光的氧化下,都会变成我们的故事,它们未尝不是岁月布施给我们的小惊喜呢?我们都喜欢阳光微风、静水清涟,但不妨偶尔也带着镣铐在雨中狂跑,相信那时云卷云舒、花开花落在你的心中自会有一番新的构建。

  “我相信开怀大笑是燃烧卡路里最棒的方式。我相信身处逆境时,更要坚强。我相信快乐的女孩就是最美的女孩。我相信明天会是全新的开始,而奇迹终会发生。”也许你不一定有能做自己的自由,但你必须要有敢做自己的勇气。希望我们都是有故事的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明天。

  《飘》读后感作文1500字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读后感

  好吧,由于同桌多次强调这就是一篇言情小说,所以抛开小说沉重的社会性,只看人物。换个角度,看到人心。

  古人总结得好,贪,嗔,痴。因贪而痴,因痴成嗔,而最终人心易冷,无怪他人,这或许是思嘉一生的写照。

  思嘉爱艾希礼,却又爱的不是艾希礼。用原著的一句话来说,便是“就如同她喜欢一件衣服,当她看到艾希礼时,就给他穿上这件衣服,然后爱上了他,自始至终,思嘉爱的是她幻想中那个英俊潇洒、温文尔雅、博学多才的艾希礼,而非现实中软弱自私的艾希礼,但她又是一个执着坚韧的人,即使艾希礼已经娶了媚兰,即使她已经嫁了三次,有了爱她的瑞德,有了三个孩子,她依旧存着幻想,希望可以与艾希礼在一起。像一个小孩,执着地想要得到星星,可是得到了,又能干什么呢?当媚兰死去,她有机会得到艾希礼时,她又醒悟了,瑞德才是最爱她的人,她爱的也是瑞德,只不过总是自欺欺人的把瑞德的好加在想象中的艾希礼身上继续迷恋。回去向瑞德表白,却被拒绝。太晚了。

  世上总有些人,把别人的付出看做理所应当,有甚者不仅如此,反倒要回过头来怨你付出得不够,对于前者,有时候距离太近而导致熟视无睹或许并不是错,而将自己举上道德高台,俯视他人的付出,付之鄙夷,横加指责,却不看自己立场何在者,便是错得不自知了。

  思嘉爱得执着,几近疯狂。隐隐约约想起骨箫阿姨。人如其名,骨箫范凄凉,犯凄凉。同样爱得疯狂,而骨箫的个性更加尖锐,看到爱人移情(或娶了别人)骨箫做的是让人剥了恋人的脸皮换上猪皮,让他一生只能藏身荒林,以此报复。而思嘉的报复,却是嫁给艾希礼妻子的哥哥。(汗……该书情节略狗血,实话说,抛开美国内战,奴隶制,种族歧视这些沉重话题,就情节而言,有不少情节看起来像现代网络狗血言情)不同的性格造就不同的轨迹。情感一样,表达方式却千差万别,这或许又是人心千种的原因吧……因贪恋爱慕而自己成痴,看不清自己看不清他人,把这种心态的对象看做其他,比如信仰,比如梦想,不也如此?执着的正面可以是坚韧不拔、坚持到底,也可以是执迷不悟、死不悔改。看清,知易行难,就算旁观者清,你听得进去吗?就算听进去,你能够说服自己,改过来吗?大约不会,人大多数时候都觉得自己是对的,质疑自己永远比质疑他人困难,所以再错下去,义无反顾,只觉自己正在朝终点前进。所以说善恶只在人心,对错的规则,是由大多数人的是非观形成。究竟有没有永恒的对错,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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