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5土地日宣传方案精选五篇
今年6月25日是全国土地日,接下来小编给大家带来土地日宣传方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日宣传优秀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的发展观为指针,紧紧围绕“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突出“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这一宣传主题,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20周年以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宣传我国国土资源国情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国土资源忧患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促进全社会关注国土资源管理、支持国土资源工作,推动国土资源事业蓬勃发展。
二、拟利用的平台和宣传方式
1、报纸:在XX晚报上刊登6.25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内容,时间自6月12日至6月15日止;并办一期6.25土地日专刊。
2、网站:在各网站(包括局网、报社网站)上发布6.25土地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发布时间自6月12日—6月20日止。
3、通讯:由通讯公司将6.25土地日短信竞猜活动信息在6月12日向全市用户发布,根据提示用户自愿参与答题活动,活动时间自6月12日—6月21日止,活动截止后,由通讯公司将中奖情况汇总报送市局政策法规科,6月23日公布中奖名单。
将全市国土系统职工手机铃声设定为6.25土地日宣传主题的彩铃,设置时间自6月1日-6月30日止。
4、电视台:6月12日-6月15日,在XX电视台江汉风频道报道6.25土地日活动信息;6月25日新闻频道对6.25土地日当天宣传情况作采访、报道。
5、电台:自6月16日—6月25日,每天上午11点10分在荆广新闻台《XX风采》栏目中开辟《国土之声》专栏,每次五分钟,共计十天的《国土之声》,集中宣传报道国土管理工作,并穿插有奖问题,栏目关闭后评选30名热心听众,评选时间截止6月30日止(评选结果由电台报送,也可登陆网站查询中奖情况)。
6、6月25日当天,在城区中心地段摆设咨询台,分发宣传资料和接受咨询。
7、6月25日,在局机关大楼前悬挂彩球和宣传标语。
三、宣传内容及任务分工
1、将本次活动内容在报纸、网站、电视台公告,内容由法规科提供,办公室、信息中心配合;
2、专刊内容由各县市区国土(分)局提供,要求介绍各单位基本概况,取得的主要成绩等(附照片一张),文章不超过2000字。(法规科、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 ;
3、短信竞猜的题目和答案由法规科提供,手机铃声活动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由信息中心提供;
4、电视台的公告和6.25当天的采访、报道活动由法规科和办公室负责;
5、电台的宣传报道内容涉及各科室、中心的工作较多,需提交书面材料,具体分工为:
(1)办公室、信息中心:市国土局概况及取得的成绩、今后工作规划;
(2)规划、耕保、征地科、整理中心:基本农田保护、高产农田、建设新农村(3篇);
(3)地籍科:土地登记;
(4)利用科:用地审批;
(5)法规科:信访、复议、争议、行政处罚(4篇);
(6)窗口:工作流程及时限;
(7)交易中心:招拍挂工作。
文章内容以我市国土工作取得的成绩、各部门工作职责等为主,提供的文字材料(字数不超过1200字),同时根据宣传的内容提出3个问题(附答案)。(办公室审稿,法规科负责收集资料并报送电台);
6、6月16日,邀请余忠茂局长坐客电台发表讲话,宣布《国土之声》开播。6月23日,邀请余忠茂局长、谭光武科长到电台与观众直接交流,余局长做总结讲话。6月25日电台做跟踪采访、报道(法规科、办公室负责);
7、6.25当天XX市城区的咨询活动由各分局负责;市局大楼前悬挂彩球由整理中心、交易中心、规划院、评估所、拆迁办、地矿分局、市直分局负责,宣传标语由法规科负责,后勤中心配合。
四、时间要求
1、6月10前向报社、电台、网站、电视台报送要发布的活动信息;
2、电台需要的资料,各科室务必在6月10日前将资料报送法规科汇总;
3、报纸专刊需要的资料,各县市区国土局务必于6月20日前将选送文章和照片报送法规科整理后刊登;
4、各单位对照市局活动安排,于6月10日前将本单位6.25活动方案报市局法规科,6月26日前将6.25宣传情况报送市局法规科备案。
五、奖项设置
1、对短信答题和有奖竞猜的所有答题均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纪念奖30名(共60名),一等奖为价值200元的纪念品,二等奖为价值100元的纪念品,三等奖为价值80元的纪念品,纪念奖为价值50元的纪念品。
2、中奖结果由承办单位提供(电台、通讯公司),6月23日将中奖信息在报纸、网站、电视台、电台上公布,领奖日期截止7月5日。领奖地点统一设在各承办单位。
3、该项工作由法规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后勤中心负责。
六、活动纪律
本次活动本系统内职工不得参加,活动最终解释权为XX市国土资源局。
土地日宣传优秀方案(二)
各国土资源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围绕今年“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 守红线 惠民生”的宣传主题,按照国土部、省厅和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将举行一系列宣传活动。为做好此次宣传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扣“6.25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新要求,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源管理工作提出“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的指导方针和战略举措,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进而促进全社会关注国土资源管理、支持国土资源工作,推动国土资源事业的蓬勃发展。
二、宣传内容
1、结合国情、县情,开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国策宣传,深入阐述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规范管理的科学;
2、结合“保发展、保红线”的双保工程,大力宣传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
3、围绕全县赶超发展、争先进位,大力宣传提升国土资源保障能力的有效措施;
4、结合2010年度卫片执法整改和今年新增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积极宣传实现土地执法“双零”目标的紧迫性和危机感;
5、大力宣传土地整理、挂钩整治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对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
6、围绕各类土地项目的实施,积极宣传国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宣传形式
1、报刊新闻宣传:在6月25日前分别在国家及地方新闻报刊刊登“6.25土地日”宣传专版,集中宣传我县国土资源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展示新亮点,宣传新政策。
2、媒体网络宣传:在县政府网和本局网站上登载宣传方案全文及宣传口号。
3、电视专题宣传:联合县法制办、县电视总台前期制作一期关于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工作的专题节目,“6.25”土地日前后在《法制纵横》栏目播放一周。
4、现场环境宣传:县局在6月25日当天组织在县城中心地段、各国土所在镇域繁华地段布置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县局出动宣传车在城区及周边镇(区)巡回宣传;局机关和基层所同时悬挂宣传标语条幅,渲染宣传气氛。
5、政策法规宣传:“6.25”土地日前后,县局组织全系统人员集中开展一次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大奖赛。各科室、基层所都要组队参赛,对参赛人员将发给获奖证书和一定的奖金。
6、组织送证上门。6月25日前由县局领导分别带队到社区、企业送证上门,通过送证上门活动宣传有关土地政策,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和建议。各基层所也要结合实际,在“6.25”前后至少开展一次送法送证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做到上下联动,形成强势,富有成效。局成立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梁鹤富局长任组长,许定齐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监察科,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落实。要切实提高对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宣传方案,确保这次宣传活动有行动、见实效。
2、加强策划,注重创新。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强化国土资源管理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要把第21个“6.25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与依法行政、“六五”普法、创建群众满意站所、行风政风评议等有机结合起来,力求形式与效果的统一。
3、加强督查,及时总结。在6.25”土地日宣传期间县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对宣传措施不力、氛围不浓、效果不好的所将予以通报批评。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国土资源所要及时总结经验, 6月30日前将“6.25土地日”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县局办公室,县局将把各所的宣传活动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
附: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抄送:扬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3.纪念《土地管理法》颁布二十五周年
4.落实节约优先战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5.积极主动服务保障发展,严格规范管理保护资源
6.人多地少是国情,节约集约要先行
7.土地资源是世代生存的基石,节约用地是持续发展的保障
8.土地哺育你我他,管好用好靠大家
9.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10.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11.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12.保护土地千秋业,珍惜耕地万代兴
13.今天不替耕地忧,明天要为粮食愁
14.耕地是红线,法律是底线,管理是防线
15.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占地为耻
16.破坏耕地就是犯罪
17.保障民生用地,促进社会和谐
18.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19.农村土地整治,利民利乡利城
20.整治一方地,造福万家人
土地日宣传优秀方案(三)
今年6月25日,是第24个全国“土地日”。为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政策和法规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努力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针对我市当前工作实际,拟定本宣传方案。
一、宣传主题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二、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权益等重要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2、深入宣传“阳光国土”三年行动,主要围绕基层基础年工作方案提出的10项重点工作,夯实10个方面工作基础,展现国土资源基层基础年有关体制机制改革、服务保障发展、基础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果。
3、深入宣传当前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主要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年行动计划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低丘缓坡荒滩开发利用试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城中村改造工作等重点难点工作的宣传。
4、深入宣传宁波市国土资源市情。全面介绍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正确解读主要调查数据,深刻分析我市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国土资源的关心、关注和忧患、责任意识。
三、宣传方式
(一)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视察国土资源工作
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视察我市开发造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表土剥离、增减挂钩、低效用地再利用等项目现场,并就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提高保护耕地保障发展水平作重要指示。
责任部门:规划耕保处牵头,办公室、利用处、整理中心配合
实施时间:6月25日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系列宣传
1、向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汇报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成果;
2、以市政府名义适时召开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新闻发布会;
3、会同市统计局等部门共同发布《宁波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公报》;
4、制作专题片,并于6月25日在宁波电视台开展公益性宣传播放。
责任部门:审批地籍处牵头,办公室配合
实施时间:6月下旬-7月上旬
(三)走进国土系列——村干部走进国土
邀请30名村干部代表走进国土,通过举办座谈会、走访美丽乡村等形式,介绍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在服务“三农”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绩,并听取意见建议。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法制监察局、规划耕保处、利用处、审批地籍处、地矿处配合
实施时间:6月下旬
(四)阳光国土走进“阳光热线”
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走进宁波电视台“阳光热线”节目组,开通阳光热线,重点就“阳光国土”三年行动及国土资源领域重点改革、重点工作等情况,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宣传政策,解答疑问。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监察室、各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实施时间:7月4日
(五)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
在《宁波日报》、《宁波晚报》等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矿产管理秩序。
责任部门:法制监察局牵头,监察支队配合
实施时间:6月25日
(六)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广场咨询活动
深入广场、社区设摊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活动,分发土地日宣传品,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宣传政策,解答疑问。
责任部门:法制监察局牵头,局团委配合
实施时间:6月25日
(七)举办国土杯“珍惜资源”微故事创作大赛
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主题,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国土杯“珍惜资源”微故事创作大赛,深入宣传国土资源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
责任部门:局团委牵头,办公室、规划耕保处、利用处配合
实施时间:6月中旬—7月底
(八)打造“阳光国土”专版并群发“土地日”宣传短信
在6月25日《宁波日报》开辟阳光国土专版,重点宣传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阳光征地拆迁等。同时,群发“土地日”宣传口号短信,扩大国土资源影响力。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实施时间:6月25日
(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宣传
开展汛期地质灾害专项检查和专题宣传报道工作,联合气象局等部门及时发送报道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地矿处牵头,地质环境站配合
实施时间:6月下旬—7月
(十)指导各地做好6.25专题宣传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广泛开展6.25系统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实施时间:6月23—27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狠抓组织实施,切实搞好第2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2、创新宣传方式。要探索开展创意新、形式活、时间长、影响大的宣传活动。要根据“三贴近”要求,注重宣传效果,面向社会公众,根据各自条件,创新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3、形成宣传合力。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对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要与有关单位加强联系,争取一同参与宣传活动,以增强宣传力度。
4、认真搞好总结。各地要对“土地日”主题宣传实施情况、成效进行总结,并将宣传计划和活动总结分别于6月20日、7 月4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土地日宣传优秀方案(四)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6月25日是第23个全国“土地日”,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主题,精心组织,积极创新,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积极引导全社会知晓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使保护耕地红线,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构建国土资源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管理、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第23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2013年6月24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三、宣传内容
1、结合国情、省情、市情,深入开展“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国策宣传,深入阐述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规范管理的科学。
2、结合“保发展、保红线”的双保工程,大力宣传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
3、围绕6.25“土地日”主题,宣传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治、城乡增减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
4、围绕各类土地项目的实施,积极宣传国家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政策法规,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宣传形式
(一)悬挂标语。在局办公大楼、市区人流量较多地方悬挂宣传横(条)幅、气球。
(二)电视宣传。制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电视宣传片,宣传周在景德镇市电视台播放。
(三)网站宣传。在局网站登载6.25宣传方案及宣传活动内容。
(四)现场宣传。6月25日,市局将在市休闲广场设置咨询台,现场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开展国土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活动。
(五)屏幕宣传。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第23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六)联合宣传。活动周分别与市地学会、局自愿者服务队、景德镇学院“自然风”志愿者协会等联合,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五、活动要求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及相关科室要按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切实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要把第23个“6.25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与依法行政、“六五”普法、开展“创先争优”,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主动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对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的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28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图片报局办公室。
附:第23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2013年6月13日
第23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3.发展是硬道理 节约是大战略
4.保障科学发展 坚守耕地红线 维护农民权益
5.严把土地供应闸门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转变资源利用方式
7.珍惜土地 爱我家园
8.优化用地布局 提高用地效率
9.保护耕地 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10.节约今天一片土 留给后人一寸金
11.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2.统筹规划集约用地 寸土寸金守土有责
13.推动确权登记颁证 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14.加快土地整理复垦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15.严格土地执法督察 维护良好用地秩序
土地日宣传优秀方案(五)
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为认真做好土地日期间的宣传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突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集约用地””这一宣传主题,重点介绍国土资源国情省情,大力宣传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普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围绕“保发展保红线工程”突出宣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围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及成果,积极宣传开展基本农田永久保护、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等国土资源管理重大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领导,确保这次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并富有成效,局里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江中健任组长,副局长陈祖顺、廖品贤、余绍新和监察大队长廖木林、收储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基层国土资源所所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叶家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大队、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总结,用地股、地籍股、地环股、矿管股、发证中心、收储中心、整理中心、计财股协助。
三、宣传内容
主要宣传内容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新政策,重点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及相关配套政策。
四、宣传方式
1、在县状元广场组织一场“6.25”国土宣传音乐会;
2、联系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发短信至县五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国土分管领导及县直各单位负责人;
3、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3-4条宣传横幅标语,各乡(镇)1-2条横幅标语,各行政村张贴宣传标语2条以上;
4、邀请县领导、各乡(镇)国土分管领导、房地产开发商代表、矿产资源开发业主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召开第20个全国土地日座谈会;
5、在本局政务公开栏出一期第20个“6.25”全国土地日专题宣传专栏;
6、在城区主要街道开展一次土地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活动,散发宣传单,解答群众疑难问题。
7、组织股、室负责人到各乡(镇)对乡(镇)、村干部和村级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五、时间安排
1、6月23日在县城和乡(镇)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各行政村张贴宣传标语,由局办公室、监察股、基层国土所负责落实。
2、6月23日-6月25日,将“土地日”宣传口号以短信的方式发布,由局办公室负责。
3、6月25日上午在城区主要街道开展一次土地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活动,散发宣传单,现场解答群众疑难问题,由监察股、用地股、土地收储中心、发证中心、政策法规室、办公室负责。
4、6月25日,召开县领导、各乡(镇)国土分管领导、房地产开发商代表、矿产资源开发业主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第20个全国土地日座谈会;6月26日-27日晚上在县状元广场组织一场“6.25”国土宣传音乐会,委托县文化馆承办,并在演出现场开展国土知识问答赠送小礼品活动,由监察股、办公室负责。
5、6月20日-6月25日,出一期“6.25”土地日的宣传专栏,由监察股、用地股负责。
6、6月30日-8月30日,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到各乡(镇)对乡(镇)、村干部和村级协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由监察股、办公室负责。
各国土资源所要根据县局的宣传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在全县范围营造浓厚的“6·25”土地日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