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审题三步走 作文审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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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确题目限制

  每一个作文题目对作文内容都会有一定的限制,在习作时要弄清这种限制,一般有这样几种范围。

  1、时间范围

  有的题目,从时间上规定了写作范围,审题时就应该审请时间范围,这种规定大体有三种情况:

  一是规定了取材的时间界限如《暑假中的一件事》,“暑假”一词就限定所写的一件事应是暑假里的事;

  二是启示了所写的内容时间跨度,如《午饭前后》,文章的内容既要写到午饭前又要写到午饭后,在时间上有一定的跨度;

  三是限定了所写内容的特定时间背景,如《童年趣事》,所写的趣事必须发生在童年。又如《难忘的一瞬间》,所写的应是在某一很短时间里发生的事情。

  2、地点范围

  作文题目中常常出现一些表示空间(方位)的词语,它们往往对所写内容的地点背景作了明确的限定。

  如《农贸市场》一题须写农贸市场中的事;又如:《上学路上》则须写去学校路上的事;如《海边》、《在海滩上》、《海岸一角》三题都是指海边,但是所指的具体空间还是有些大小区别的。

  3、对象范围

  如《我熟悉的人》、《一个的人》、《我尊敬的人》、《我的好朋友》等都是写别人的情况,即使文章写到“我”或他人,那也是处在陪衬的地位,是“配角”。

  又如《我的同桌》、《我的同学》、《我的伙伴》三题虽然都可指同学,但三题的写作对象的范围由小到大,《我的同桌》对象基本上是唯一的(当然也可以写以前的同桌),而《我的伙伴》则既可指本校本班的同学,也可指邻校小朋友,还可指邻居小朋友等,范围要大得多。

  4、内容范围

  这是指对事件的限制。如《一个难忘的事》必须写确实是令人难忘的事。《记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就只能写亲身经历的,自己听到或看到的,还不能算亲身经历。《老师二三事》只能写老师的二件或三件事。

  5、数量范围

  有些题对所写人和事物都作了数量上的限定,我们要确定它的数量范围,按照题目规定的数量要求去写作。

  如《暑假中的一件事》、《一件难忘的事》、《这件事》、《一个的人》。又如《学校生活中的一件事》和《学校生活二三事》,前者只能写一件事,而后者一定要二至三件事才能切题。

  二、弄清题目要求写的重点

  也就是关键部分,不少题目都有关键词,这个关键词通常叫做“题眼”,我们把它找出来,也就是找到了写作的重点。

  如《一件难忘的事》这个题目,依次规定了体裁(记事为主的记叙文)、数量(一件)、内容(难忘的事),这三点要求中,主要的无疑是“难忘”,这就是题眼。

  有的题目比较含蓄,我们更需注意什么是关键词,把意思领会清楚。

  比如《我的“傻”爸爸》,这个“傻”字是反语,表面是傻,实际上是不傻的意思。又如《妈妈的“坏”脾气》,这个“坏”也是反语,实际上恰恰在说妈妈的某种好习惯,好作风。

  找“题眼”有一定规律。如果题目是一句话。“题眼”多数在回答“谁?什么?”的部分词语中。

  如《我爱我的老师》的“爱”,《爸爸笑了》的“笑”等。如果题目是一个词组,“题眼”多数在前面,即修饰部分。如《快乐的节日》的“快乐”,《可爱的金鱼》中的可爱。《我喜爱的活动》中的“喜爱”等等。

  三、在审清题意后确定写作的体裁

  记叙文包括记事、写人、写景、状物等四种主要体裁。

  像《一件难忘的事》、《记亲身经历的一件事》等,应采用记事的体裁;《我尊敬的人》、《好XX》则应采用写人的体裁;《我们的校园》则主要应采用写景的体裁,但也离不开人和事。

  《可爱的金鱼》那就应采用状物的体裁。日记,读后感等则大多在题目中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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