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姐日志的心得体会(三)-学习(5)

春燕2 1172分享

  2、下周读书计划

  (1)《魔鬼经济学》(第四册)(列维特、都伯纳):

  准备把第四册一鼓作气看完,姐还准备和男神们联系呢(害羞脸)

  (2)《简单的逻辑学》(D.Q.麦克伦尼)

  这本书本来是上周应该完成的,但中途被《定位》截了胡,只能推到这周了,哈哈。

  3、《得到》课程回顾

  这周重点学习了权利的一些概念,有两点印象深刻。

  (1)权利保护的是物理属性,而不是经济属性。

  怎么理解这句话?

  你开了一个茶馆,受到产权的保护,指的是别人不能跑到你的茶馆里去破坏里面的财物,这个保护的是物理属性。

  而另一个人在你茶馆的对面,开了一家咖啡馆,把你的客流都给吸引走了,你不能去高咖啡馆说你侵害了我的产权,因为产权保护的不是经济属性。

  老师还举了一个美国的实际案例。

  在优步等互联网租车业务兴起之后,美国传统出租车司机把互联网租车公司告上法庭,说他们侵害了出租车司机的利益。

  这个案子由著名的波斯纳法官主审,判互联网公司胜诉。

  他在审判书上写到,当新技术或新商业模式诞生的时候,通常的结果就是老一代的技术或者商业模式会逐渐消失。如果老一代的技术或者商业模式获得宪法赋予的权利,将新生事物排除在自己的市场之外,那么经济发展将可能停滞。

  当前,中国在消费互联网上的发展很多已经领先世界,更会带来新旧模式之间的冲突,也会引发更多的权利保护探讨,比如各种隐私数据的应用和保护等。

  我们身处其中,除了要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外,更重要的是紧跟技术变革的步伐,要能争取融入,而不是站在趋势的对立面。

  (2)关于对语言的重新认知

  怎么能从权利跳转到语言上呢?哈哈,别急,听姐说。

  产权有三个要素,分别是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这三个要素加在一起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产权。

  其中,我们熟知的使用权,与所有权相比,属于对一份资产的两种说法,各自表述,互不影响。因为有了“使用权”这个说法,使得很多原来无法实施的障碍都解除了。

  比如,在宪法中第十条第四款中,1988年的版本比1982年的版本(“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多了一句话:“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看起来很矛盾,但其实就是因为“使用权”这个表述的发明,保护了深圳特区的发展,让1987年底著名的“深圳第一拍”(全国第一块国有土地的拍卖)合法化。

  你看,使用权可以转让,这样一个新的词新的表述,就能把一个特定经济背景里面的僵局给解开,释放了资源,促进了发展。再比如,一国两制等等。

  有人说,如何判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活力?看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新词汇的创造速度和数量就知道了。

  因为新的语言,新的词汇的诞生,能够体现这个国家的变化速度,旧的词汇旧的含义无法解释无法体现变化的程度,自然就会产生新的词汇,既能衔接历史,又能开创新的局面。

  语言才真正体现了民族的智慧。

  当年看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译者说,光是“马车”这个意思,奥斯汀就用了7、8个不同的英文单词来表述。

  因为虽然都是马车,但不同阶层骑乘的马车都有不同的对应词汇,正是这些词汇体现了乘车人的不同阶层和不同境遇。

  不记得谁说过了,大意是:谁掌握了语言,谁就掌握了思想(好吧,请注意,这里的三个谁,含义不同,哈哈)

  姐想,我们日常中,除了跟随一些网络语言外,还是要多学习一些优秀的有深度的文章和书籍,保持自己对语言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就像知乎上的那篇热文“我们为什么要背诗”所说,不要面对美景只会说“哇靠”,而无法分场景与“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或者“秋水共长天一色”心心相应。

  4、公号写作

  这周公号写作恢复一周3篇+1篇周记。

  没有特意去安排运营,涨粉基本处于自由状态,姐还是把更多精力放在了内容的打磨上。

  至于涨粉,就先让子弹飞一会儿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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